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西赣能上高2×1000MW清洁煤电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服务(第二次),项目资金已落实,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江西赣能上高2×1000MW清洁煤电项目(以下简称“本期工程”),厂址位于厂址位于上高县芦洲乡西南约3km的上新村西侧,东北距上高县城区约11km,西南距宜春市中心约58km,西侧距离浩吉铁路约1.9km,西北侧距离浩吉铁路上高站约2.6km。江西赣能上高2×1000MW清洁煤电项目分别于2023年5月12日和2024年2月6日取得环评批复(江西省生态环境厅赣环审〔2023〕32号、赣环辐射字〔2024〕79号)。 本期工程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不设旁路烟道,不设GGH,设计脱硫效率不低于98.7%;采用采用低低温电除尘(设计除尘效率不低于99.95%),工程灰渣分除、干除灰,灰渣及脱硫石膏拟全部综合利用,综合利用不完 工程已开工建设,1号机组计划于2025年8月投产,2号机组计划于2025年11月投产(以实际投产时间为准)。 2.2项目实施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3标段名称:江西赣能上高2×1000MW清洁煤电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服务(第二次); 招标范围:(1)完成本项目排污许可证申领并取得排污许可证,以及本期工程环保设施标识牌制作和安装(包括安装材料),其中标识牌材质为不锈钢,标识牌规格需经招标方确认; (2)编制本项目《非重大变动论证报告》并组织专家评审,取得评审意见; (3)编制突发环境应急预案通过专家评审取得主管部门备案函; (4)铁路专用线、1号、2号机组脱硝除尘脱硫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取得环保电价和超低排放电价意见的函; (5)1号、2号机组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CEMS全过程验收; (6)江西赣能上高2×1000MW清洁煤电项目整体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全过程服务。 (7)本项目营运期至2027年1月31日期间的环保管家服务,包含服务期间有关法律法规及排污许可要求的环境监测、建立健全江西赣能上高发电 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制度、台账、排污许可证后管理等公司环境保护合规管理。 (8)本项目涉及评审会的住宿费、会务费、专家费等费用由投标方负责。 2.4服务期:合同签订日至2027年1月31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基本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的民事主体,且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1个单机容量600MW及以上的新建或扩建机组环境影响评价或竣工环保验收技术服务合同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内容包括首页、签字盖章页、服务范围等)。 3.3投标人拟派 3.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交能证明投标人满足业绩资格要求的合同复印件(提供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签字盖章页),以项目业绩汇总表中所列内容为准,业绩及其他要求中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4. 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的在招标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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