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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甘谷电厂、连城电厂脱硫废水综合治理EPC招标公告

   2025-03-10 0
核心提示:甘肃公司甘谷电厂、连城电厂脱硫废水综合治理EPC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
 甘肃公司甘谷电厂、连城电厂脱硫废水综合治理EPC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甘肃省
 
2.2 规    模: 甘谷电厂:2×330MW;连城电厂:2×330MW
 
2.3 标段划分: 甘肃公司甘谷电厂、连城电厂脱硫废水综合治理EPC招标
 
2.4 施工地点: 甘肃省甘谷电厂:甘肃省天水市甘谷县磐安镇西街一号;连城电厂:甘肃省兰州市永登县河桥镇
 
2.5 计划工期: 签订后6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现场开工后200天内安装完毕。具体工程进度一联会与招标方协商确定。(工程总体进度要与业主协商,确保能给按时完成)。
 
2.6 招标范围:两厂脱硫废水综合治理,包括施工图设计、供货、安装、土建、调试、培训、竣工验收等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资质:
 
1)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已换证或者新领证的为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以上资质均需在有效期内。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2项以上采用旁路烟气工艺的火电厂废水零排放总承包工程业绩,须提供合同影印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施工范围、签字盖章页,必要时提供技术协议)等能够证明上述具体要求的资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提供项目经理近一年内连续6个月的社保缴存证明。
 
备注:若提供一级注册建造师需要提供电子版证书,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3.2.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分包内容要求:允许建筑安装工程分包,其他工程不得分包。投标人在分包前须将分包人的资质提报发包人,经发包人认可后方可分包。
 
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分包人必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已换证或者新领证的为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3月07日15时00分起至2025年03月21日17时00分止。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
 
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 010-68818478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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