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新城排水渠(路北区段)治理工程施工图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唐山市新城排水渠(路北区段)治理工程施工图勘察设计已由唐山市行政审批局以唐审投资水字〔2024〕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唐山西部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图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唐山市新城排水渠(路北区段)治理工程施工图勘察设计
2.2建设地
2.3建设内容及规模:在长深高速与二环路之间按50年一遇排涝标准开挖站西片区新城排水渠。新城排水渠(桩号K0+000~K22+950)全长22.95km;本次治理范围:工程起点桩号为K1+500,工程终点桩号为K13+000,治理长度为 11.50km。按不同流量分区段设计,共分为四个区段:京唐城际铁路至裕华道段(桩号K0+000~K3+800)渠道长3.8km,设计流量为 81.0m’/s;裕华道至唐通路段(桩号 K3+800~K7+835)渠道长4.03km,设计流量为103.0m"/s;唐通路至进潴龙河段(桩号K7+835~K13+150)渠道长 5.315km,设计流量为129.0m"/s;南湖大道至津唐运河段(桩号 K13+150~K22+950)渠道长 9.8km,设计流量为 164.0m3/s。主要建筑物共计 8座,1座箱涵,1座倒虹吸,6座生产桥。
2.4设计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2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勘察设计及预算编制工作并通过技术审查;施工现场后续服务从工程施工开始至竣工验收止。
2.5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现行规范、标准
2.6标段划分:本项目仅划分一个标段
2.7招标范围:唐山市新城排水渠(路北区段)治理工程施工图勘察设计及预算的编制工作,施工招标所需的技术文件、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期间的后续相关设计服务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水利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与城市防洪)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设计能力。
3.1.2
3.1.3财务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财务状况良好、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
3.1.4信誉要求: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1.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3.1.6该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为小微企业。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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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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