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炼油转型升级及乙烯提质改造项目化工厂区冷凝水处理装置炼油转型升级及乙烯提质改造项目化工厂区冷凝水处理装置:冷凝水处理装置 810m3/h/320m3/h(招标编号:NWZ250328-2115-066001)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炼油转型升级及乙烯提质改造项目化工厂区冷凝水处理装置:冷凝水处理装置 810m3/h/320m3/h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 项目概况 | |
---|---|---|
1 | 炼油转型升级及乙烯提质改造项目化工厂区冷凝水处理装置 | / |
2.2 招标范围
物资描述 | 数量 | 单位 | |
---|---|---|---|
1 | 冷凝水处理装置 810m3/h/320m3/h | 1.000 | 套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2)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1.2 财务要求。
(1)近三年(2021年-2023年)利润率至少有一年不低于0,投标人需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3.1.3 业绩要求。
(1)业绩要求:投标人在国内近5年(2019年01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冷凝水处理设备:(1)≥300 t/h 除铁过滤器、(2)≥200 t/h 阻截除油过滤器、(3)≥250 t/h 混床各2套(含)及以上供货业绩;且要求连续2 年(含)以上的安全无故障运行业绩(需提供一份经最终用户签字且盖章的证明材料)。 同时须提供供货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涂抹修改,可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 查询)、商务合同的影印件、技术文件及装置验收报告资料不清晰或不提供均视为无效业绩。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3.1.5 其他要求。
(1)投标人必须承诺全部满足《技术文件》要求(提供承诺书)。 (2)投标人必须承诺投标文件为正确真实的资料(提供承诺书)。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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