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 职工食堂餐饮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工程建设 职工食堂餐饮服务
合同编
招标项目编
甲方: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工程建设
青海黄河水电物资 受国家电投*公司的委托,就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工程建设 职工食堂餐饮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中标后与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工程建设 签订食堂管理服务合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1项目概况
羊曲水电站职工食堂位于青海省海南州羊曲水电站生活区内。羊曲水电站海拔2600米,距离省会西宁市242km,距贵南县城50km,距离共和县97Km,对外交通方便。羊曲水电站职工食堂为1层框架结构,含后厨、职工餐厅、包间等总建筑面积1384㎡,其中后厨面积285㎡,设有3个包间,设卫生间1间,大包间设1间卫生间。餐厅集中用餐,就餐范围内职工人数约200人,每日平均就餐人数150人左右,最高日平均就餐人数200人左右。
茨哈峡水电站食堂为2层框架结构,一层为发电公司使用(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二层供工程建设 使用,含后厨、职工餐厅、包间等建筑面积1200㎡,其中后厨位于一楼,面积100㎡,设有2个包间,设卫生间1间。餐厅集中用餐,就餐范围内职工人数约50人。
1.2主要工作内容
1.2.1主要工作内容(但不限于)
1.2.2 职工食堂膳食安排及全年早、中、晚用餐供应(含节假日)。
1.2.3商务与公务接待、会议用餐及非正常就餐时间加班工作人员用餐服务。
1.2.4食堂内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
1.2.5食堂环境卫生及日常保洁。
1.2.6食堂厨师、服务保洁人员管理。
1.2.7协助甲方做好餐厅费用控制。
1.2.8其他与餐饮供应管理及食堂管理相关业务。
1.2.9项目实施地点及服务期限:
项目实施 但受托人须在每个年度合同结束前2个月,接受委托人的年度履约评价和考核,评价和考核合格后方可执行下一年度合同;当评价和考核不合格时,委托人将有权单方面终止下一年度以及其后年度合同的签订,已约定的服务期限三年亦自行终止,且委托人的该终止行为不能被视为违约、不接受任何索赔诉求。
1.3资金来源
项目资金由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利用专项资金予以解决,资金已落实。
1.4投标人资格
1.4.1 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的一般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餐饮服务企业。
1.4.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 )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5业绩
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三年内,独立承担过至少1个企业或行政事业单位的食堂管理服务的业绩(附合同复印件)。
1.6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让及分包。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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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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