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光武大道(G312—麒麟路)新建道路工程(弱电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阳市光武大道(G312—麒麟路)新建道路工程(弱电工程)已由南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批复文号:宛发改城市〔2021〕290号,项目代码:2020-411303-48-01-016187,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项目编号:E4113011301001753
2.3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 交货及安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3.2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三年的,按已有年份提供,成立不足一年,可以提供近期财务报表);
3.3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以来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反映公司缴纳社保的电子缴税(费)凭证或养老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或其他社保缴纳证明的资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3.4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人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和《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下载。在河南省注册的市场主体仅需提供规范的《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版专项信用报告》,无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专项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河南”网站( )下载。上述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日内;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3.6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填报上传企业诚信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诚信库信息原件。诚信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企业承担责任。
3.7 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同时公示中标候选人诚信库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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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hnzbc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