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南省驻马店市、三门峡市、平顶山市、周口市200MW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EPC总承包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资金已落实,
2.5 资金总额:本项目(投资估算)约 66000 万元;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有1个标段
2.7 招标范围:
本项目采用EPC工程总承包模式,包括设计、采购及施工等全过程的实施及管理。包含但不限于项目内容如下:
①设计工作包括: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和施工全过程的设计服务及全部后续设计服务。施工图须通过相关审查机构进行施工图审查。
②施工范围包括:施工图纸所载明的所有工程的施工、安装、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施工全过程管理服务及竣工验收、整体移交等后续工程相关服务。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本项目招标人只负责招标范围内工作内容的出资,与项目有关的协调、设计、全部容量的设备、材料的采购、施工、手续等问题均由承包人负责;招标文件中未列出但是为本工程所必需的相关设备、材料、施工等均属于本次招标范围。对招标范围内,如果某些分项在招标文件中未专门提到,但它对于一个光伏电站的功能、安全、稳定运行是必不可少的,那么这些建筑、设备或服务,也应由承包人提供,其费用包括在报价中。
2.8 工期要求:12个月(以开工令为准),包括设计周期、采购周期和施工工期,从签订合同之日起开始计算;
2.9 质量要求:
①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要求,及招标人的标准与要求,且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
②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满足设计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满足达标投产条件。
③设备采购及安装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规范要求,且满足发包人要求。
2.10 承包方式:工程总承包(EPC)方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上述(1)、(2)、(3)资质要求投标人可同时具备,也可为联合体具备即可。
3.3、人员要求:
(1)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2)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须是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2024年1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本(分)企业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
注:上述(1)、(2)、(3)资质要求投标人可同时具备,也可为联合体具备即可。
3.4、财务要求:
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以实际成立时间为准)。
3.5、信誉要求:
3.5.1 ①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以单位出具的承诺为准,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②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shixin/)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并提供查询网页截图,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打印页,打印页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3.5.2 其他信誉要求:投标人需承诺2021年1月1日以来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需承诺遵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且未被列入尚在执行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以单位出具的承诺为准,须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
3.6、其他要求:
3.6.1、提供企业无重大安全事故查询证明(投标人出具的书面承诺或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如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施工企业提供)。
3.6.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个项目投标;需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如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提供)
3.7、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除满足上述要求外,同时需具备以下条件:
(1)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 2家,且允许由具有设计资质或施工资质的单位自愿组成的联合体参加投标。
(2)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应签署联合体协议,对联合体每一成员均具有法律约束,所有联合体成员为实施本项目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协议需明确各自分工与职责,并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联合体成员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4、
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的在招标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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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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