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广东石油 2025年氢火焰离子化检测仪(FID)采购项目挥发性有机物泄漏检测仪\0-50000ppm 0.5ppm 便携式(招标编号:NWZ250325-3719-065212)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挥发性有机物泄漏检测仪\0-50000ppm 0.5ppm 便携式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 项目概况 | |
---|---|---|
1 | 广东石油 2025年氢火焰离子化检测仪(FID)采购项目 | / |
2.2 招标范围
物资描述 | 数量 | 单位 | |
---|---|---|---|
1 | 挥发性有机物泄漏检测仪\0-50000ppm 0.5ppm 便携式 | 22.000 | 台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2)投标人以代理商身份投标的,须提供投标产品生产企业的代理授权证书扫描件,且代理授权时间需涵盖合同履行时间(至少至2025年12月31日),同一品牌不接受两家及以上投标人重复投标。3.1.2 财务要求。
(1)以中国石化(含子、 )及其控股、参股企业为贸易对象开展融资性贸易的(中国石化同意的除外,以中登网(https:///)查询结果为准)3.1.3 业绩要求。
无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5)投标人近两年没有发生环境污染事件或受到环保行政处罚。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 (6)在最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判决或裁定记录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如投标人需要纸质版招标文件,请联系华南,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