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邀请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业主(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大连处理中心一期工程工艺及信息化工程监理单位采购项目项下的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对投标人在“”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审查。
一、项目名称:大连处理中心一期工程工艺及信息化工程监理单位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ZKGS-ZB-20250019
三、项目概述:本项目采购大连处理中心一期工程工艺及信息化工程全周期监理服务单位,合同有效期1年。
四、招标内容:大连处理中心一期工程工艺及信息化工程全周期监理服务单位。本项目总预算 67万元,费用由集团公司承担,根据投标时工程预估价格及投标人中标的监理费用计算费率,实际结算监理费按审计确定的工艺及信息化工程实际投资额乘以费率据实结算。最终监理费用最高不超过67万元。(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注:(1)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
(2)本项目最高限价为67万元。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报价无效。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1.被“信用中国”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业主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在人员、设备和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服务能力的单位。
4.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6.供应商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7.投标人须具有 2020 年 1 月1日以来快递物流行业分拣或装卸设备安装的监理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8.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有通信工程监理甲级和机电安装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材料原件)
9.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专业为机电或通信工程。(提供拟派项目总监近半年内的社保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及执业证书原件)
10.投标人须承诺知悉并认可关于本项目的监理范围、酬金计算方式、结算方式等相关要求、采购供应商管理及供应商黑名单处罚措施等内容。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六、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详细了解项目情况请联系如下人员: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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