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无人机物流试点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受业主(招标人)的委托,对业主无人机物流试点服务项目【招标编号:G53A00825001064】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采购,欢迎具有相应资格和能力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二、招标范围与项目概况
2.1 招标内容和范围:
通过中标人提供的无人机服务完成“《中国邮政低空物流典型场景试点应用研究》高原抵边村乡村振兴场景云南试点”的飞行任务,提供飞行数据及飞行验证报告,验证试飞结束后无人机产权归中标人所有。
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在怒江、普洱2个地州3条邮路开展典型场景试飞工作。
(1)通过无人机配送怒江秤杆乡-佑雅村-王玛基村-前进村-腊斯底村(必飞),普洱澜沧糯福乡-坝卡乃村-洛勐村委会(必飞)和普洱澜沧糯福乡-戈的村-东勐宋村-阿木戛村(备选)邮路的邮件运输,根据邮路制定适合的飞行航线,完成怒江1条、普洱1条邮路的试飞工作。(2)培训不少于6名超视距飞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2.2 采购预算:90.00万元。
2.3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
2.4 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3.2投标人具备《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
3.3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2021-2023)的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复印件加盖公章)。【若成立不足3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则无须提供。】
3.4投标人必须能按照招标人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书)。
3.5自2022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3.6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前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未被业主列入黑名单(已被移除的除外)。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3.8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投标: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9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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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chinapo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