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中医院中药代煎配送服务采购入围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重庆市中医院中药代煎配送服务采购入围, 特邀请有兴趣且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服务 2.2 项目概况: 为缩短患者在医院的取药等候时间,提高患者就医体验的满意度,提升患者对医院服务的整体满意度,我院开展中药代煎与配送服务。 根据本院往年服务量预估约2100人次/日(含南桥寺门诊及住院、道门口门诊),日均约17000副剂量(本次采购数量以实际交付为准)。 入围招标2家企业为医院提供中药饮片代煎配送服务。 2.3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无。 2.4 招标范围: 2.4.1中标人按患者需要进行代煎配送等个性化服务,中标人按患者指定地点将药品送达患者或招标人指定地点。 2.4.2招标的代煎配送服务为免费服务。 2.4.3中标人所使用的中药饮片由招标人提供,并按阳光采购、集采政策等采购要求执行。 2.4.4投标人的中药饮片储存、调配、配送所使用的场地、设备、环境卫生和人员资质等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投标人的代煎中心实行中药饮片实库存管理,与院内同质同价,由招标人派驻专人驻点监督管理。 2.4.5中药煎煮:投标人代煎中药必须符合国家和主管部门的相关标准和质量要求,所使用的场地、设备、包装材料、环境卫生和煎药人员资质等须达到《医疗机构中药煎药室管理规范》的相应标准和《中药煎药机》、《中药汤剂包装机》等行业标准。 2.4.6药品配送:投标人应建立健全配送服务的相关配套设施及相关管理规范,确保代煎中药配送过程质量及时效。 2.4.7药渣处理:投标人代煎中药药渣处理须符合国家及环保部门相关规定,若有违反,由投标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2.5 服务周期:两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3.1.2本项目投标人须为中药饮片生产(制造)商或经销商;中药饮片生产(制造)商投标的须具备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经销商投标的须具备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其余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公开入围招标2家企业为医院提供中药饮片代煎配送服务。第一入围中标人承担南桥寺院部门诊的中药饮片代煎配送服务,第二入围中标人承担南桥寺院部住院和道门口院部门诊的中药饮片代煎配送服务。 4.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的在招标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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