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段编号:E52272520250000IH001001 |
1.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 成黔集团15万吨/年矿物加工综合利用项目建设施工已由 瓮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2407-522725-04-01-148314批准建设,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 建设 |
2.2 建设规模:本项目拟以年处理15万吨高硫铝土矿(干基)为设计规模依据,建设矿物加工综合利用中间性试验生产线,配套有试验研究中心(小试、扩大连选、分析测试)和技术人才教培中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原矿、均化堆场及破碎输送系统、磨浮车间、脱水车间、成品车间、浓硫酸卸酸站、事故池等。利旧建构筑物包括,原料堆棚、办公楼(人才教培中心)、宿舍、 试验研究中心、配电室、循环水池、水泵房等。年产铝精矿12万吨,硫精矿3万吨。 |
2.3 项目总投资:59810000元。 |
2.4 合同估算价:26239951.43元。 |
2.5 计划工期:90 天。 |
2.6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工程施工、设备安装、施工现场有关问题的协调配合及竣工资料编制、竣工验收、竣工备案等与本项目相关的全部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以及有可能出现的设计变更等所有内容。本工程招标范围从项目启动至设备材料供货、施工、安装、调试、达产达标到验收全过程,中标人从施工、安全、环保、技术、质量、工期、投资等方面向招标人负责。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2.1 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三家。3.2.2 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协议书应明确牵头人,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3.2.3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它联合体再次参加本次投标,否则投标均将被否决。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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