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标的名称、服务期限、数量、服务期限、经营管理模式、服务地点
标的名称 |
数量 |
学校食堂对外承包经营 |
1年 |
详细技术规范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响应,如有缺漏,将导致投标无效。
2.服务期限: 1年。
3.经营管理模式:食堂采用“全托管经营管理模式”,中标人自负盈亏。
4.服务地点:广东省汕尾市陆河县河田镇河东村委芋坡坑(陆河教育园区)。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4、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行政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已领购本次招标文件。
三、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25年2月10日至2025年2月17日每天0:00至17:30(北京时间)领购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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