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天柱县坌处镇清浪村美丽家园建设项目已由天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天柱县坌处镇清浪村美丽家园建设项目招标初步方案核准的批复天发改投资〔2025〕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天柱县坌处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5000000元 百分比100.0非政府投资:0元 百分比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 建设 |
2.2 建设规模:1.环境整治:提升改造篮球场1216.0m2,维修太阳能路灯60盏,新增安装路灯50盏;旱厕所升级改造1座;村寨废弃圈舍及杂物垃圾清理1600m2。2.交通出行保障:码头道路维修硬化350.0m2,曹家坪新增串户路100m,宽2.0m。硬化:新增错车道硬化320m2:波形钢板护栏135m:公路护栏330m。3.饮水安全保障:新建8m3取水井1座;集中安置点给水管改造:PE25、PE32、PE40长5000m;PE75输水管4500m,维修防渗现有蓄水池1项:购买消毒净化设备1台(10.0m3/h)。4.消防设施:成品采购消防水箱容积100.0m3,钢骨架塑料复合管(电熔连接)公称外径110mm以内:长500m,消防水泵接合器6台,消防水带1200.0m,电改32户。5.其他附属设施建设。 |
2.3 合同估算价:2995868.44元。 |
2.4 计划工期:180天 。 |
2.5 标段划分:天柱县坌处镇清浪村美丽家园建设项目。 |
2.6 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资格无要求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二级及以上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
4.
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的在招标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更多>同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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