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工程地点及质量
2.1招标范围:
包括检测中心、厂房生产网建设,办公楼AP覆盖,厂房三、厂房一以及厂房二生产广播建设,视频监控建设工程。详见工程图纸以及工程量清单。
2.2计划工期:合同签订生效后60日历天。
2.3工程地点:陕西省西安市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航天东路88号。
2.4质量要求或标准: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质量验收合格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三.申请人资格条件要求
3.1、资质条件:
(1)申请人必须是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五证合一或三证合一);
(2)申请人必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包含二级)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人员要求:
(1)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包含二级)以上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且在今后实施过程中不允许更换,必须常驻施工现场,并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管理人员(提供承诺书)。
(2)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申请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包含中级)以上职称。
(3)拟派项目安全负责人:申请人拟派项目安全负责人具备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C证。
(4)以上人员须为申请人本单位在册职工,须提供社会保障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2024年1月1日起连续6个月);
注: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计算机、电子、通信、自动化、电气等专业职称。
3.3财务要求:
申请人财务资质审查须提供的财务信息由以下两项任选其一:
(1)有效的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开标截止前三个月内)及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基本账户证明资料);
(2)申请人须提供连续三年(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括审计报告签字盖章页、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申请人若成立不足三年,则提供自成立年份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报表复印件。
3.4信誉要求:
(1)申请人及项目负责人基本信息应在“省(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可查询;
(2)申请人未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名单或失信惩戒对象;
(3)申请人未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申请人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5)申请人未列入“供应(合作)商黑名单”且在公布期内。
3.5、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2)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标工程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工程施工招标的投标。
(3)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四.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通过评审(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的合格申请人数量在9家以下(含9家)时,确定所有合格申请人为入围申请人;通过评审(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的合格申请人数量超过9家时,按评分标准进行打分,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排名前9名为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
五.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1月10日9时00分至2025年1月16日18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