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1.1新疆电力博州新能源公司2×660MW 煤电项目位于博乐市南约 12 公里处,西侧紧邻博乐市在建五台储煤中心及拟建五台铁路专用线,西距 S205、博乐市五台工业园上峰水泥分别约 0.69 公里、1.20 公里,南侧距五台园区加气站、G30分别约2.60公里、13.80公里,东北距博乐阿拉山口机场约22公里。
本期建设2×660MW高效超超临界燃煤直接空冷机组,兼顾供热,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脱硝和除尘设施,一次建成,但不堵死扩建条件。
2.1.2 招标范围:
采购新疆电力博州新能源公司2×660MW煤电工程两台机组配套22台抽汽系统阀门,含阀门本体、驱动执行装置、电气及热控装置及其它有关的成套辅助设施,还包括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包装、运输和安装指导、调试、性能验收试验等工作。详见技术规范。
2.1.3交货期:交货期暂定为合同签订后;#1机组240天到货完毕;#2机组270天到货完毕,上述交货时间为暂定,最终满足工程实际需要。
2.1.4交货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博乐市五台工业园区博州新能源公司2×660MW煤电工程施工现场。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产品制造商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其中许可项目为:压力管道元件制造,子项目为压力管道阀门(金属阀门))。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国内660MW及以上新建或扩建火电机组抽汽系统(非辅助蒸汽系统)电动蝶阀(单份合同金额≥100万元)的供货合同业绩和电动闸阀(单份合同金额≥100万元)的供货合同业绩各2份(如同一份合同中同时包含闸阀与蝶阀,且单份合同金额≥100万元,则可视为闸阀和蝶阀合同业绩各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阀门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开具的唯一授权书。同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同一标包投标;同一品牌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1-13 14: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1-20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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