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针对二期锅炉脱硝系统SCR出口NOx浓度在线测点单一,喷氨自动目标值设置不合理且控制品质差,脱硝烟道流场不均等情况,实施精准喷氨改造。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拟针对鄂州发电公司二期3、4号机组锅炉进行脱硝精准喷氨改造,包括脱硝系统流场优化、喷氨分区控制改造的系统设计(系统及设备软件性能设计、系统方案设计、施工图、竣工图设计等工程的全部设计工作)、供货、运输、现场开箱验收、现场安装、调试、性能检定及保证、保修、技术服务、人员培训等内容。
具体要求详见项目技术规范。
2.3计划工期
设备交付进度与工程进度应满足机组整体检修计划,3号机组计划2025年3月检修,4号机组计划2025年10月检修,具体开工时间以调度批复为准。
项目单台机组停机施工工期为30日历天。
设备供货应在接招标人通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进度满足现场施工需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以下条件须同时具备)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调试一级及以上资质(电源工程类);
(2)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单机容量不低于600MW燃煤发电机组流场优化的精准喷氨或脱硝优化或空预器防堵等类似设计或总承包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等证明文件),上述业绩合计不少于3项;
(3)人员要求: /;
(4)信誉要求: 未处于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5)财务要求:2022年、2023年无连续亏损(须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
(6)其他要求:/。
3.2本次招标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
3.4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投标标段的要求:/。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5年1月7日9时整至2025年1月13日17时整(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