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抚州分行(招标人)委托,就如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邀请潜在投标人提交加密的投标文件。 1. 项目名称:中国工商银行江西抚州分行电子设备耗材定点采购项目 2. 招标编号:JXTC2024150147 3. 招标人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抚州分行 4. 招标人 5. 本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6. 预估金额:约110万元人民币/年(有效期三年) 7. 本次招标内容为:中国工商银行江西抚州分行电子设备耗材定点采购项目。 8. 招标说明:本次招标程序如下:对投标人的商务部分、技术和服务部分和价格进行评审,并综合打分,按照得分顺序确定最终的入围供应商。 9.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2) 在最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 (3) 在最近三年内与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出现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截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未被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中; (4) 投标人须如实提供工商银行离职人员任职情况,承诺该事项对参与本次项目不构成实质影响。 (5) 投标人须承诺可以开具供招标人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6) 投标人须承诺:如中标本次公开招标,不得采取各种方式拒绝提供服务。否则,同意中国工商银行有权将其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中; (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重大影响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8)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9) 投标人需具备足够的经济实力:利润表中的“净利润”,近三年(2021、2022、2023)内至少两年不为负数,若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利润表且净利润不得为负;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10)截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 )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有效名单;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转包。 10. 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的在招标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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