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司家营研山铁矿第二尾矿库工程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冀发改政务备字(2021)19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钢铁集团司家营研山铁矿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私有资金:10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项目概况:拟建尾矿库位于滦州市东北方向11km处的上康各庄、下康各庄老村址区域,为傍山型尾矿库,设计尾矿坝最终堆积标高为128m,尾矿库总坝高88m,总库容8074万m³,有效库容6863万m³,服务年限13.1年。
2.2 招标范围:(1)排洪隧洞的非开挖顶进及混凝土填实工程施工; (2)工作井开挖、支护及回填工程施工; (3)进口排洪管、出口排洪管、消力池土建工程施工。 以上各项参数及具体工程量以施工图设计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以上资质,具有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金属非金属矿山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1.3业绩要求:近三年具有隧洞掘砌或巷道掘砌相关施工业绩。 3.1.4信誉要求: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5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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