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花街三甫社区微改造项目代建服务
招标公告
招标 日 期:2024年12月 金花街三甫社区微改造项目代建服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花街三甫社区微改造项目已由 广州市荔湾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广州市荔湾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金花街三甫社区微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荔发改投批[2024]7号)批准建设,项目组织实施单位为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金花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代建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 2.1.2工程建设 2.1.3工程建设规模: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对片区内现有建筑与公共基础设施进行微改造,包括21项基础设施改造类项目、11项社区空间优化完善类项目、4项文化品质提升类项目,具体改造内容包括修楼栋门、更换楼道照明、修缮楼道、维修化粪池、维修道路、修缮围墙、“三线”整治、改造小区公共空间等。(项目建设内容与规模详见勘察设计任务书,最终建设规模以可研批复为准)。 2.1.4项目总投资估算为4689.81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用3728.5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613.91万元,预备费347.39万元。 2.2招标范围: 2.2.1标段划分:本项目设1个标段。 2.2.2招标内容:对本项目建设的全过程进行总体管理,负责自合同签订起至项目竣工验收、竣工结算、财务决算、移交和保修期满的全过程统筹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勘察设计、概算评审、规划报建、监理、施工、设备材料、招标投标等实施过程中建设管理工作及各种手续的报审管理工作,并对项目的工期进度、投资、质量安全、合同、信息档案等进行有效的管理和控制,组织竣工验收、项目使用移交等工作。 2.2.3 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76.28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 3.3 拟承担本代建服务工作的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已按要求签署盖章《投标申请人声明》。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取网上投标登记方式进行投标登记。 4.2公告发布 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24年 12 月 30日15时00分至2025 年1月20日14时30分。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发售招标文件。 4.3.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本项目招标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发售,有兴趣的投标人可在2024年 12月 30日15时00分至2025年 1 月 6 日 17 时00分(北京时间) 进行投标登记。有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将以下资料(加盖公章)及《招标文件售卖登记表》(详见附件)的扫描件发 (1)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有效的授权书委托书(加盖公章、加盖法人代表印章或签名,法定代表人投标登记的不需提交授权委托书); (3)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投标人满足本项目 (5)投标人已按要求签署盖章《投标申请人声明》; 注:①从发布招公告起接受投标登记及发售招标文件,并从发售招标文件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②本项目的招标文件费500元/套,在投标登记确认后,由招标代理单位收取,售后不退。 ③投标人须在上述规定的投标登记时间内完成网上投标登记手续及缴纳招标文件工本费,逾期不受理。 4.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实行纸质化评审。 5.发布招标公告、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5.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5年1月20日14时00分至14时3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5 年1月20日14时30分 (北京时间) 5.3开标 5.4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网上投标登记并缴纳招标文件工本费、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6. 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的在招标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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