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尧县燃气管网安全运行及监管预警系统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隆尧县燃气管网安全运行及监管预警系统项目已由隆尧县行政审批局以《隆尧县行政审批局关于隆尧县燃气管网安全运行及监管预警系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重新批复》(隆批投资【2024】12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隆尧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县政府投资(申请专项债券),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 项目名称:隆尧县燃气管网安全运行及监管预警系统项目;
2.1.2 项目编号:HBLD-2024-1008-2;
2.1.3 主要建设内容:项目主要在全县541.81公里燃气中压管线及其相邻地下空间布设可燃气体监测仪,实时监测可燃气体浓度;针对112381户家居民燃气用户加装家用可燃气体探测器和切断阀;搭建安全数据底座,建设燃气安全大数据支撑体系、燃气安全服务支撑体系,在线监测监控系统、燃气管网及相邻空间监测应用系统、燃气用户终端监管应用系统、气瓶溯源大数据应用系统和隆尧县燃气安全监测中心,并购置配套软硬件设备113885台(套);
2.1.4 建设地
2.1.5 计划工期: 12个月;
2.1.6 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依法成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信誉要求:未处于禁止或限制投标期(以评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查询名单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1.3
3.1.4其他要求: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以不同投标人的身份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③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对于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或联合体成员中均为小微企业或小微企业直接参与投标的,评标时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作为其价格分。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各方成员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②对投标人的信誉要求适用于联合体各方成员。③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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