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招标公告
深圳 2024年物资配送服务框架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G090002200191614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深圳 2024年物资配送服务框架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述:为贯彻落实 现代物流体系“物流市场化”原则,以实现供应质量、效率和效益综合最优为目标,2025年深圳 区域仓物资配送项目计划在公司7个物资仓库开展作业类和配送类服务。
2.2招标范围:标的:深圳 2025年区域仓物资配送服务(标包一:深圳 2025年储备、闲置、报废仓库物资配送服务)
在观澜仓库2025年期间辅助进行入库卸货、库内整理、备货装车、盘点等,在观澜仓库与急救包、施工单位仓库、项目地点之间开展抢修配送、急救包配送等。在坪山报废、葵涌报废、和平报废仓库2025年期间辅助办理报废物资实物验收、入库、搬运、过磅称重等辅助作业服务。在坪山闲置仓库2025年期间辅助办理闲置物资备货、发货、搬运、入库验收、仓库盘点等作业服务。其中库内作业人员需按照要求配置,配送车辆需按照要求准时到达仓库开展配送。预计采购金额1261.266755万元。
标的:深圳 2025年区域仓物资配送服务(标包二:深圳 2025年计量仓库物资配送服务)
在公司计量待检仓、坪地仓库2025年期间辅助进行入库卸货、库内整理、备货装车、盘点等,在上述仓库与急救包、施工单位仓库、项目地点之间开展抢修配送、急救包配送等。其中库内作业人员需按照要求配置,配送车辆需按照要求准时到达仓库开展配送。在公司急救包、施工单位和报废仓库之间开展计量物资回收配送服务预计采购金额207.82573万元。
框架有效期:框架协议生效时间(协议签订时间或上一个框架协议失效时间,以晚到者为准)至2025年12月31日。在框架有效期内实际采购金额不超过预计采购金额的150%。
2.3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深圳市
2.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5招标分类:框架协议生效时间(协议签订时间或上一个框架协议失效时间,以晚到者为准)至2025年12月31日。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中,明确各标包框架采购协议承诺的采购金额及允许上下限浮动比例和框架采购协议执行规则等内容:在框架有效期内实际采购金额不超过预计采购金额的150% 。
2.6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
序号 | 标的 | 概算金额(万元) | 标包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金额(万元) | 最高限价(万元) | 招标文件收取费用(元) | 投标保证金(元) |
1 | 深圳 2025年区域仓物资配送服务 | 1469.092485 | 01 | 深圳 2025年储备、闲置、报废仓库物资配送服务 | 1261.266755 | 1261.266755 | 不收取 | 不收取 |
02 | 深圳 2025年计量仓库物资配送服务 | 207.825730 | 207.825730 | 不收取 | 不收取 |
备注:
(1)除不受限制的特殊包外,一个投标人在一个标的中最多只能中不超过最大中标包数的标包。
(2)预计采购金额为采购需求预测数据,仅作为招标预估规模供投标人参考,并不代表招标人对采购量的承诺,最终以实际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具体委托量为准。部分标包,特别是预计量少的标包,可能出现部分单位协议期内无实际需求的情况,请在知悉并接受相关条件的情况下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投标报价需控制在最高投标限价的100%-85%(投标报价<最高投标限价的85%时,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成本分析报告)。
(4)结算方式:结算时按中标结果、依据审定工作量及合同结算条款进行结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