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鑫业 电解槽集气烟道升级改造项目-制作安装
工程招标公告
黄河水电物资 受委托对黄河鑫业 电解槽集气烟道升级改造项目-制作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编号:DNYZC-2024-10-01-233
项目业主:黄河鑫业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资金由黄河鑫业 负责,现已落实到位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及项目地点
距离西宁飞机场约65km,距离西宁火车站约35km,西宁距离本项目工程所在地甘河滩工业园区约35km。公路的设计标准为二级公路,设备进厂交通为公路进厂。
黄河鑫业 位于省西宁市湟中县甘河工业区,年产能60万吨铝型材;与之配套的炭素产品年产能30万吨。
该项目共有预焙阳极电解槽572台,其中一系列为350KA电解槽共286台,平均分配在两个厂房,每个厂房各有三个工区;二系列为400KA电解槽共286台,平均分配在两个厂房,每个厂房各有三个工区。
350KA、400KA槽型集气烟道已连续运行14年时间,V型集气罩内部气流分布不均,烟道阻力大,不利于烟气捕集回收,集气效率低,导致厂房环境差,无组织排放增加了环保压力,为了提高电解槽集气效率,改善厂房环境,减少无组织排放,降低环保压力,需对电解槽集气烟道进行升级改造项目实施进行招标。
2.2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
2.2.1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黄河鑫业 350KA、400KA系列电解槽,共计300台集气烟道升级改造(350KA、400KA系列电解槽各150台与电解槽修理工程同步进行),主要内容:拆除原有水平罩板、V型集气罩、溜槽、打壳下料系统(气缸、锤头、下料器拆装不包含)、烟道、阳极母线等及连接部件,新制作安装溜槽、烟道、阳极母线、水平罩板、集气罩、料箱、喷吹管、气缸排气管、料箱排气管、下料管、漏料管、主烟管、主烟管延长节、副烟管等及连接部件(图纸中利旧构件需保护性拆除)。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如下(但不限于):
2.2.2主要工作内容
2.2.2.1拆除
(1)拆除原有供料溜槽及连接附件;
(2)拆除水平罩板、V型集气罩;
(3)拆除打壳下料系统(气缸、锤头、下料器拆装不包含)中的料箱、料管及连接部件;
(4)拆除原有烟道、连接烟管、插板阀及连接附件;
(5)拆除原有阳极母线(AB水平母线的连接母线);
(6)拆除大梁部分钢结构;
(7)拆除消音器及连接附件。
2.2.2.2制作、安装、调试
(1)采购成套的新溜槽,制作支架、安装溜槽及调试;
(2)制作、安装阳极母线(铝材甲供)及调试;
(3)制作、安装烟道、集气罩、主烟管、主烟管延长节、副烟管、喷吹管等及连接部件;
(4)制作、安装打壳下料系统中的料箱、排气管、下料管、漏料管等及连接部件;
(5)制作、安装水平罩板;
(6)修补大梁拆除部分钢结构的窗口;
(7)制作、安装气缸排气管;
2.2.2.3其它说明
(1)招标人只提供槽上部定点施工用地、改造中所需铝材、定容下料器,其余改造所需的加工制作件制作场地及设备、材料、工器具、构件由投标人自行提供;
(2)升级改造拆除后的钢、铝材运输到业主指定位置整齐堆放,垃圾自行处理外运,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3)为保障集气烟道改造后电解槽安全平稳运行,涉及到的任何部件、组件和材料如果在本供货范围及工作内容中没有提到,但对整个控制系统安全可靠运行是必需的,也应包括在供货范围及工作内容之内。
2.3项目实施地点及工期:
项目实施
项目工期:暂定总工期3年,与电解槽修理工程同步进行,每台电解槽集气烟道升级改造工期为9天,每月完成10-12台,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方签发的“开工令”为准,总工期不变;遇到法定节假日及重要会议期间,不进行中、高级以上风险作业,工期顺延,总工期不变。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编号:DNYZC-2024-10-01-233
标段名称:黄河鑫业 电解槽集气烟道升级改造项目。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2、核查投标人是否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是否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 、国家电投黄河上游水电开发责任 黑名单;
3、近24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2个月在 系统内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专用资格条件
1、在近3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2、信誉要求:
(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经营状况良好;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让及分包;
6、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
7、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五年内,具有至少2个及以上已完成的电解槽槽上部制作、安装或电解槽槽上部集气罩改造合同业绩(附合同复印件,须包括合同首页、签订日期、服务范围、签字盖章页、履约证明(结算证明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及竣工验收相关材料);
8、主要管理人员资质:
(1)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或机电安装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2)安全负责人(或专职安全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项目经理、安全负责人(或专职安全员)在项目实施期间不得变更,如因特殊原因需经业主同意后方可变更。
4.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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