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明星电力股份 明星电力文化中心建设工程EPC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四川明星电力股份 明星电力文化中心建设工程EPC招标(招标编号:ZJ-SN2024-DL276-1),项目业主为四川明星电力股份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包括以下系统工程的设计及施工:设计(范围为项目的初步设计(含概算)及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提供各阶段符合要求的设计成果并通过采购方审查,且满足并配合施工及后续服务等)、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维修工作。(详见招标文件)。
2.3计划总工期:__333___日历天(含法定节假日):
其中工程设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工期45_日历天(含法定节假日);
工程施工以监理发出的开工令为准,工期_288_日历天(含法定节假日)。
缺陷责任期:12个月。
2.4工程内容:
本项目对四川明星电力股份 运维中心和生产及辅助用房调度大楼三楼进行整体打造。按“百年明星”展厅、党员体验中心、职工活动中心三个功能区域合理布局空间,进行整体设计和装饰装修,打造具备科学性、艺术性、创新性、实用性的明星电力文化中心。主要内容包括整体设计、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强弱电工程、室内给排水工程、空调管道局部调整、室内消防管道及设备局部调整等。
2.5标段划分和投标控制价:一个标段,项目投资控价人民币685.05万元(包括设计费用投标控制价人民币22.70万元和施工费用投标控制价人民币662.35万元(含暂列金53.97万元))。注:设计部分和施工部分的报价分别不得超过各自投标控制价。
2.6质量要求
2.6.1设计质量要求:设计深度满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布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版)》施工图设计要求。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有关主管部门审查。
2.6.2施工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等级合格(同时满足招标人发包人的工程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EPC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加盖电子公章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章,原件备查。
(2)设计资质(提供资质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施工资质(提供资质和证书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章):
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装饰装修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③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
3.1.2人员要求: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证书和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章):
(1)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从事本专业工作5年及以上;
(2)拟派项目经理和项目组人员为投标人正式职工,提供其与投标人签订的合同履行期限内的劳动合同;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3-2024年期间连续12个月的社保资料(提供社保缴纳证明资料,加盖投标人电子章)。
(3)拟派项目经理在中标后至完工验收前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项目组人员中途不得更换,直至项目验收、审计,均应派出设计与管理人员提供技术咨询和设计变更等服务要求(以上内容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电子章)。
3.1.3业绩要求:
(1)设计
(2)施工
3.1.4财务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本企业近3年(2021年至2023年度)经审计机构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表,如成立时间不足一年须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告表(须盖有审计单位或投标企业电子章,并且包括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两部分的报告),且提供的财务报表无亏损。 (2)须按招标人要求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设计部分提供6%增值税专用发票,施工部分提供9%增值税专用发票,且施工单位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相关证明,如投标人或联合体单位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彩色扫描件) 3.1.5联合体要求:本次EPC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接受由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装饰装修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的设计-施工总承包的联合体投标,其中联合体成员家数应不超过2家,且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须提供可查询二维码的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件加盖公章,如还没换新证的投标人提供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本项目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缴纳、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均由牵头人负责,牵头人进行的该行为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3.1.6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投标禁入期内,未处于有关行政处罚期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投标人应提供具有上述企业信誉要求的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电子章,格式自拟)。联合体应答的,联合体各方均不得有上述行为。 (2)投标人在开标日前三年(2021、2022、2023年)内无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无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较大及以上人身死亡事故(三级及以上人身安全事件),所涉及的工程项目没有发生过重大以上(含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提供承诺函正本,加盖投标人电子章,格式自拟)。联合体应答的,联合体各方均不得有上述行为。 (3)投标人无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结果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记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电子章,如:网站查询截图)。联合体应答的,联合体各方均不得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和拟委任的
(5)提供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承诺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章,格式自拟)。上述查询时间期限说明如下:(假设11月14日为招标公告发布日期),查询时间期限至少包括从2021年11月14日至2024年11月13日。 3.2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自然人的关联企业或有关联关系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3其他要求: 3.3.1其他资料要求:具备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中所涉及需提供的资料(详见技术规范)。 3.3.2报名 备注: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咨询联系人: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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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china-t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