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 青海省 2024年三级物流体系建设
自动分拣设备项目标段二(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青海丰树工程项目管理 受中国邮政集团 青海省 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 青海省 2024年三级物流体系建设自动分拣设备项目标段二(第二次)项目的设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 青海省 2024年三级物流体系建设自动分拣设备项目标段二(第二次)
(2)招标编
(3)项目概述:
标段二:海东市互助县和海西州都兰县香日德镇,该标段预算价格160万元,最高限价单价以设备清单为准。
(4)资金来源:该项目列2024年固定资产投资专项资金,其中187.8万元为中央预算内资金,77.2万元由中国邮政集团 青海省 固定资产专项资金承担(其中:标段二:160万元)
(5)预算金额:该项目预算金额265万元
(6)供货地点及期限:
标段二:玉树州曲麻莱县、治多县,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完成安装、调试、培训、交货,达到验收使用标准。
(7)成交供应商:标段二:1名。
(8)标段数量:本项目共1个标段,各投标人可就其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备注:投标人须以“标段”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标段”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投标人报价如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 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二)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三)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
(四)提供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近一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完整的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当年到至今的财务状况表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的资信证明。近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需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五)投标人应具备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范围中需具有含智能分拣设备或邮政专用机械、安防设备、办公设备等类似销售范围(须提供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和组织代码证等复印件,已实行三证合一的企业,只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六)投标人须提供机电安装许可证。
(七)投标人若为非设备制造商,须提供设备制造商授权、生产资质证明。
(八)投标单位必须是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九)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三、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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