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A3302010220020526012
公布日期 : 2024-10-2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至慈溪、宁波至象山市域(郊)铁路工程UPS、EPS电源设备采购,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宁波至慈溪、宁波至象山市域(郊)铁路工程UPS、EPS电源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
2.2工程规模:
宁波至慈溪市域(郊)铁路工程线路全长约64千米,其中高架线长约39.4千米;隧道段长约23.5千米,其中山岭隧道约1.5千米、地下隧道约22.0千米;U型槽过渡段长约1.1千米。共设13座车站,其中地下站7座、高架站6座,平均站间距5.3千米。线路中部设龙山车辆基地1座。本工程新建2座110kV牵引电力合建变电所,分别为慈溪主变电所及龙山主变电所。
宁波至象山市域(郊)铁路工程线路全长约61.45km。其中地下线6.92km,山岭隧道段22.68km,地下线比例为11.26%;共设10座车站,平均站间距6.83km,其中地下站2座,高架站8座,全线设云龙车辆段1座及南部新城停车场1座。本工程新建2座110kV牵引电力合建变电所,分别为云龙主变电所及南部新城主变电所。
2.3招标范围:宁波至慈溪、宁波至象山市域(郊)铁路工程UPS、EPS电源设备的供货及相关服务,具体详见《供货要求》。
2.4交货期:24个月;计划开始交货日期:2025年1月1日,每批次具体交货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5技术性能指标:符合国家规范、标准。
2.6标段划分:2个标段。
Ⅰ标段:宁波至慈溪、宁波至象山市域(郊)铁路工程UPS电源设备的供货及相关服务,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3828万元;
Ⅱ标段:宁波至慈溪、宁波至象山市域(郊)铁路工程EPS电源设备的供货及相关服务,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382万元。
注: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2个标段进行投标,但最多只能中1个标段,选择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单位,投标文件应分别编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UPS电源设备
(1)投标人须为UPS电源设备制造商或其授权的代理商,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2)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所投设备(不间断电源)须具有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
EPS电源设备
(1)投标人须为EPS电源设备制造商,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2)所投设备(应急照明集中电源)须具有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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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cbbidd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