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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工程招标公告
作者:第三招标事业部
发布时间:2024-11-04
阅读量:56
随州职业技术学院创建本科层次职业大学项目(HBSU-202405FJ-004005001)资审文件公告 |
招标编号:HBSU-202405FJ-004005001 |
1.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随州职业技术学院创建本科层次职业大学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随发改审批服务[2024]160号市发改委关于随州职业技术学院创建本科层次职业大学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随州职业技术学院 ,建设资金来自项目单位自筹、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和专项债券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项目概况 |
建设 建设规模:本科学校,新建地上建筑面积40990平方米,新建地下建筑6690平方米(含人防面积5050平方米)。具体包含:新建主教学楼31637.96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4947.9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6690平方米);师生活动中心16042.04平方米(采用装配式建筑)。室外工程包括新建球场13800平方米,配套景观、室外水电工程。改造建筑面积约18.78万平方米,对现有教学楼、行政楼、图书馆、宿舍、运动场及附属配套用房等进行改造,配套建设校园内篮球场、道路、景观绿化、给排水等附属设施。 其他:/ |
2.2招标范围 |
招标范围:随州职业技术学院创建本科层次职业大学项目施工总承包,包含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详见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 计划工期:27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2月20日 合同估算价:34055.0万元 |
2.3其他:/ |
3.申请人资格要求 |
3.1本标段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五年(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往前推算5年,以工程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20000万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3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同时还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资料、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信息截图。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作为项目经理至少主持完成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20000万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3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项目经理业绩不作年限要求)同时还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资料、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信息截图;同时按要求提供无在建和中标后仅承担本项目的承诺函并盖公章。 3.2本标段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单位均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报名、缴纳保证金等相关事宜;(3)联合体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3各申请人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通过资格审查后参加相应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附录一“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4.资格预审方法 |
本标段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采用有限数量制的,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15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 15家。 |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
5.1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若为联合体申请,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 ”,下同)(网址: )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 ”—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5.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11月04日至2024年11月08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 ”,在所申请标段免费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联合体申请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具体操作参见“ ”—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 ”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的,招标人 (“ ”)拒收其申请文件。 |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
6.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4日 09时00分 6.2 申请人应当在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 ”,将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申请人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后,“ ”即时向申请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 ”)将拒收。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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