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针对西北寒旱高蒸发区抽水蓄能电站运营面临的库容蒸发节水需求与技术难题,本项目拟以张掖抽水蓄能电站为依托,提出大型水库库面蒸发抑制装置形式,确定蒸发抑制装置技术参数与关键经济指标,为水库现场中试试验所需的蒸发抑制装置进行规模化生产及运送。
本项目的主要目的是提供蒸发抑制装置的原型方案并测试其性能,从而协助招标方(甲方、管理方)确定蒸发抑制装置的材料、结构、性能等经济与技术指标;提供适量的样品供甲方组织小型蒸发抑制装置的试验使用;提出最终的蒸发抑制装置方案并进行规模化生产,运送至指定地点以供开展现场中试试验,以验证蒸发抑制装置的适用性。
项目所在地区:张掖、北京或西北地区其他试验场地。
2.2招标范围
本次主要采购内容包括:
(1)提出抽蓄大型库面蒸发抑制装置原型的多种方案;
(2)在招标方的要求下进行原型方案样品的生产,并运送到指定地点以供蒸发抑制小型试验使用;
(3)提出样品的材料及性能测试方案,开展材料及性能试验,并给出其生产工艺及经济技术参数指标建议;
(4)给出最终蒸发抑制装置的方案,提出中试现场试验的建议方案;
(5)根据中试试验方案进行指定规模的中试样品生产,并运送样品至指定地点。
2.3服务期
计划服务期30个日历月(开始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1)资质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复印件);
(2)业绩要求: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参与过至少1项高分子化合物材料或装置研发或性能测试或样品生产的相关科研项目或技术服务项目(提供基金证明或科研项目合同或技术服务项目合同或任务书等证明文件) 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中不少于1项:
①近十年以来(2014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承担或完成过国家级或省部级以上材料、装置研发相关项目、课题或专题(提供合同等相关证明文件);
②近五年以来以第一专利权人授权与材料、装置研发相关国内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不少于1项(提供专利授权证书);
③近五年以来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材料、装置研发相关核心及以上论文不少于1篇(提供论文、录用证明、检索证明等)。
(3)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副高级或以上职称,其他参与项目骨干成员有不少于2人具有副高级职称或以上职称。项目负责人和所有骨干成员均须提供职称证明;
(4)信誉要求:未处于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4年10月25日17时整至2024年11月5日17时整(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