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项目概况:该项目为设备维修中心二厂、维修三厂在车间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工业类固废(主要包括废木制材料、废塑料包装物、废橡胶、煤泥等统称工业固废),依据一般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GB/T39198-2020)国家标准,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需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其进行合法合规处置,包括工业类固废的装卸、运输、处置服务。
采购范围:维修二厂、维修三厂工业类固废年计划处置量约2212吨(维修二厂工业固废年预计处置量约为1947吨,维修三厂年预计处置量约为265吨),三年处置量约6636吨。
以实际处置数量为准,原则上实际处置量不超预计处置量。因政府和公司政策变动,根据相关文件双方终止合同,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计划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质量要求:质量要求详见技术要求。
安全要求:安全责任主体为投标人。具体以签订的安全协议为准。
付款方式:按月统计实际处置量,按季度结算;结算资料需包括工业固废处置的每一次离开维修二厂、三厂到车辆过磅、再到处置厂处置固废的全过程视频影像资料,以及双方签字确认的过磅单(每车)。
甲方将实际的工业固废过磅量作为服务量,通过对废物转移单、入场过磅单、废物处置台账三个资料登记的明细内容进行检查验收,三项资料内容一致认定为服务合格。按季度结算,扣留当季度服务费的10%作为环保风险抵押金,服务期满且未发生环保事件,一次性返还抵押金。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生态环境部门审批的的固体废物处置或利用环评批复文件,若处置利用场所非投标人自有的,还需同时提供投标人与处置利用单位的处置利用协议(如投标人自有处置利用场所,则不需要提供协议),提供证明材料扫描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4月至投标截止日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工业固废处置的合同业绩1份,且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0万元。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及每份合同对应的任意一张发票。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发票开具日期须在2024年2月24日前,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不含税金额须清晰可查,否则按无效认定。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10-24 17: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10-30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