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山东公司各电厂所属区域 。
2.2项目规模:山东公司电厂用液氨。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交货期:2024年11月至2025年11月,计划开始交货日期: 2024年11月。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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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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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公司2024年液氨框架采购 |
山东公司电厂用液氨 |
500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山东公司2024年液氨框架采购】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必须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且许可范围中必须含有本次招标液氨(合成氨)产品。
9.投标人为生产商的必须具有《全国工业品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若为代理经销商的,需提供生产商的授权证明文件或与生产商签订的供货时间不少于1年的供货意向协议书等,提供上述与之代理授权合作的生产企业证件复印件。
10.投标人需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含危险货物运输2类)或与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含危险货物运输2类)的专业运输企业签订的相关协议(或合同)。
11.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应具有3项已完成的脱硝用液氨供货合同业绩,业绩清单需提供合同复印件证明材料(需体现合同双方印鉴、供货量、合同内容、招标方工程负责人及联系方式等主要信息),否则业绩无效。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08-28 16:39到2024-09-08 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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