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概况
1.1.1项目简述
(1)根据青海黄河水电公司公伯峡、苏只水电站站区内所有区域以及按地方消防管理部门要求承担的联动灭火救援工作,电站内部消防安全管控工作的现实需要,现需对电站站区范围以及按地方消防管理部门要求承担的联动灭火救援工作的消防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旨在使站区内的消防工作得到充分保障,进而的持续可靠运行创造一个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2)本项目采用“统招分签”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必须对A、B包同时进行投标和报价,招标人将对A包、B包统一评审后选取中标人。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与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公伯峡发电分公司分别签订A、B包承包合同。
(3)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投标时,可结合自身管理能力、履行合同能力、财务经营状况、持证消防人员数量等实际情况。
(4)实施单位、签订合同主体单位名称及合同编号如下:
序号 |
委托电站名称 |
签订合同主体单位名称 |
合同编号 |
1 |
A包;公伯峡水电站 |
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公伯峡发电分公司
|
合同洽谈时确定 |
2 |
B包;苏只水电站 |
合同洽谈时确定 |
1.2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
1.2.1招标范围
青海黄河水电公司公伯峡、苏只水电站的2025~2027年站区消防服务及地方消防主管部门要求承担的联动灭火救援服务。
1.2.2主要工作内容
(1)根据国家和地方相关消防法律、法规以及委托人的管理要求,开展各站区消防服务工作;
(2)负责建立消防设备器材、培训演练等各种消防服务台账,并及时进行更新维护;
(3)负责消防控制室、值班室24小时的值勤备战、接警等工作;
(4)负责生产、生活、办公区域灭火器,室内外消防栓、烟雾感应器、雨淋喷阀、消防沙箱等消防设备(器材)的巡回检查,并填写“消防设备(器材)检查卡”等表单,及时将巡回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反馈至委托方消防管理人员;
(5)承担生产、生活区域动火作业的现场监护;
(6)接警后,负责承担各站站区内、站区外及周边区域的灭火救援任务,并按地方消防管理部门的要求承担联动灭火救援工作;
(7)负责配合各级地方消防管理部门每一年度的各项消防检查,并根据检查中反映出的问题积极进行整改,同时,将整改情况反馈至消防主管部门和委托人。
(8)负责派出消防队员的技能培训、体能训练,参加电站及当地消防管理部门组织的消防演练、比武工作;
(9)负责提出消防车辆、装备器械的保养、维修、年检等工作计划(委托方承担消防车的保养、维修、年检等相关费用),并做好相应的保养、维修及年检记录台账;负责各站消防车辆、装备器械的日常擦拭清洁、检查等工作,并做好相应的记录台账;未经委托方同意的情况下,受托方及其人员均不得擅自动用消防车辆办理其它事宜(接警灭火救援除外)。
1.2.3项目实施地点、服务期限及年度合同期限
1.2.3.1项目实施地点
公伯峡、苏只水电站站区消防服务区域及地方消防主管部门要求承担的联动灭火救援区域。
1.2.3.2项目服务期限及年度合同期限
(1)项目服务期限
本项目约定服务期限为三年,约定服务期限即为2025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请各投标人报价时注意计费的时间区间。但受托人须在每个年度合同结束前2个月,接受委托人的年度履约评价和考核,评价和考核合格后方可履行下一年度合同;当评价和考核不合格时,委托人将有权单方面终止下一年度以及其后年度合同,已约定的服务期限三年亦自行终止,且委托人的该终止行为不能被视为违约、不接受任何索赔诉求。
年度合同期限为:2025(2026、2027)年1月1日至2025(2026、2027)年12月31日。
(1)消防办公室
a、公伯峡配备办公桌、椅子、沙发;
b、苏只配备办公桌、椅子;
(2)会议室
a、公伯峡配备会议桌、椅子、沙发;
b、苏只:椅子、文件柜
(3)各处值班室
a、公伯峡配备办公桌、椅子、沙发、床;
b、苏只:无。
(4)消防人员住房
a、公伯峡配10间房及房内配有单人床、衣柜、桌子、电视柜、床头柜、电视机;
b、苏只配5间房及房内配有单人床、衣柜、桌子、电视柜、床头柜、电视机;
(5)厨房
a、公伯峡配1间房及房内配有桌子、椅子,厨房内的灶具自行解决;
b、苏只配1间房及房内配有桌子、椅子,厨房内的灶具自行解决;
(6)现有消防设施配置
a、公伯峡现有泡沫联用消防车一辆,消防车上配有:水带、枪头、连接头、各类消防专用扳手等配件和装备;8T水罐消防车一辆,消防车上配有:水带、枪头、连接头、各类消防专用扳手等配件和装备,公伯峡消防队现有消防器材及工具:包括:正压式空气呼吸器、避火服、隔热服、80水带、65水带、多功能水枪、直流水枪、手动液压剪扩器、手动破拆工具组等。
b、苏只消防队现有5T水罐消防车1辆。车上配有水带、枪头、连接头、各类消防专用扳手等配件和装备;
苏只消防队设备及器材包括:正压式空气呼吸器、80水带、65水带、多功能水枪等。
(7)其他
a、消防人员生活办公水、电、暖由招标人提供,但用餐需自行解决。
b、消防人员日常生活用品、床上用品须自行解决,所配床上用品颜色及款式必须统一。
c、消防人员上下班交通工具需自行解决。
注:上述各委托人为受托人可提供的便利,详细情况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条款”。
1.3资金来源
本项目利用自有资金予以解决,资金已落实。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具备承担消防服务的相关企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让、分包。
1.4.2企业信用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企业信用。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消防队长、副队长、消防队员且必须提供社保缴费证明,消控室值班员必须提供中级(四级)消防设施操作员证。
(2)A包及B包拟投入的人员不得重复,消防人员中女性队员不能超过2名。
(3)消防服务人员的年龄在18~40岁之间,项目经理(兼消防队长)结合实际情况,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5~55岁之间,但不能超过55周岁,女队员年龄50周岁。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五年内,独立承担过3个及以上国内驻企消防执勤服务的合同业绩(附合同复印件)。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内进入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
买。
1.7.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热线服务:上午8:00-晚上10:00(工作日)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周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