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山东省邹城市唐村镇长兴路1号。
2.2项目规模:邹县电厂及邹县公司现有四台335MW、两台635MW机组、两台1000MW机组,预算2025-2027国铁来煤量798万吨;预算邹城站货场装卸服务量及运输量2万吨。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本次招标服务期限两年,计划2025年3月1日至2027年2月28日,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2.4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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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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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县电厂及邹县公司2025-2027年专用线国铁来煤相关辅助服务 |
邹县电厂及邹县公司2025-2027年专用线国铁来煤相关辅助服务项目招标内容: 1、投标方负责铁路专用线全线的日常巡检工作,出现异常协助招标方处理。 2、投标方负责负责招标方铁路专用线树木侵线的砍伐及其路基护坡处杂草清理工作,确保机车运输安全。 3、投标方负责招标方到达邹城站煤炭调入铁路专用线的协调工作及铁路专用线煤炭手续的办理和货运票据的填写及交接。铁路专用线翻车机接卸完成后,投标方在48小时内将煤炭货运大票进行核对正确,区分整理好上交招标方管理部门。 4、投标方负责协助招标方办理延时费、铁路专用线代管服务费等费用。 5、投标方及时掌握招标方煤炭装车、在途及到达邹城站等有关信息,每天及时两遍以上将上述信息通报招标方相关管理部门。 6、投标方负责到达邹城站散车的集结工作的协调及电厂站平过道的日常维护、冬季道岔积雪、积冰的清除。 7、投标方负责专用线轨道衡检衡时机车的协调工作。 8、投标方负责招标方到达邹城站货场煤炭装卸车、过衡、保卫、货票换取以及环保等工作,因环保造成的事件均有投标方负全部责任;同时投标方负责邹城站货场至招标方煤场的电煤运输工作,电煤下站后投标方应及时安排足够运输车辆对煤炭进行转运工作,保证电煤下站后在最短时间内到达招标方煤场。 9、邹城站货场作为招标方到达煤炭的暂存铁路线货场,投标方负责与邹城站的协调,邹城站不得向招标方另行收取煤炭的存储费用,如有发生由投标方负责向邹城站交付招标方的煤炭存储费用。 10、投标方负责在邹城站货场给予招标方提供工作场所一处。负责招标方铁路专用线与京沪铁路线连接处大门看守等内容。 |
500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邹县电厂及邹县公司2025-2027年专用线国铁来煤相关辅助服务】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投标截止日,应至少具有2项(单项合同金额达到100万元以上的)国铁专用线来煤接卸、国铁专用线附属作业、国铁专用线人工卸车项目等合同业绩。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合同金额(合同发票扫描件:合同分为多次支付的,提供发票1张或以上)、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08-19 12:00到2024-08-26 2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