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烟草总公司云南省公司电子烟物流信息管理系统建设项目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有能力完成该项目的单位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中国烟草总公司云南省公司电子烟物流信息管理系统建设项目。
2.2招标范围:
一标段:完成中国烟草总公司云南省公司电子烟物流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工作,具体服务内容以“第五章 服务要求”及招标人委托为准。
二标段:完成中国烟草总公司云南省公司电子烟物流信息管理系统自动核算的建设工作,具体服务内容以“第五章 服务要求”及招标人委托为准。
2.3工期:
一标段:
第一阶段:合同签订生效起1个月。须完成需求调研、总体设计,主体功能开发,提交系统需求规格说明书、软件概要设计书、软件详细规格说明书等文档。
第二阶段:第一阶段结束后3个月。实现系统上线测试,并根据测试反馈结果不断优化迭代,提升系统,完成项目初验。
第三阶段:第二阶段结束后2个月。实现系统终版上线试运行,提交项目实施报告、项目技术报告、概要设计、详细设计、标准规范、用户使用报告、试运行报告、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定级、第三方测试报告、审计报告、用户使用手册、运维手册、源代码以及配套DevOps环境等全部完整的项目技术资料,完成项目终验。
第四阶段:终验通过后进入不少于12个月的免费运维期,须提交系统运维期报告。
二标段:
第一阶段:合同签订生效起4个月。实现系统上线测试,并根据测试反馈结果不断优化迭代,提升系统,完成项目初验。
第二阶段:第一阶段结束后2个月。实现系统终版上线试运行,提交项目实施报告、项目技术报告、概要设计、详细设计、标准规范、用户使用报告、试运行报告、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定级、第三方测试报告、审计报告、用户使用手册、运维手册、源代码以及配套DevOps环境等全部完整的项目技术资料,完成项目终验。
第三阶段:终验通过后进入不少于12个月的免费运维期,须提交系统运维期报告。
2.4招标控制价:一标段148.03万元,二标段29.38万元。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两个标段,兼投兼中。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
3.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最近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4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若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提供成立后满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3.5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违法记录或重大质量问题。②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无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无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上述网站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投标资格)。③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应无行贿犯罪档案信息记录,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站查询相关信息的截图。
3.6投标人未被中国烟草总公司及中国烟草总公司云南省公司采取禁入措施。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