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西北能源乌审旗2×660MW煤电一体化工程EPC总承包项目招标人为 西北(乌审旗)发电有限公司。该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 就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1项目概况
西北能源乌审旗2×660MW煤电一体化工程项目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乌审旗图克镇东北部的图克工业园区内,为大型煤电一体化坑口电站。
锅炉采用高效超超临界参数、一次中间再热、单炉膛、平衡通风、固态排渣、前后墙对冲燃烧、全钢架悬吊结构、紧身封闭、П型变压运行直流炉;采用双层等离子点火;
汽轮机选用参数为28MPa/600℃/620℃的高效超超临界、一次中间再热、三缸两排汽、单轴、表凝式间接空冷汽轮机。
煤源:母杜柴登煤矿、葫芦素煤矿、门克庆煤矿。
水源:电厂生产水采用图克矿井水深度处理站处理后的矿井水;电厂生活水由工业园区自来水供给。
接入系统:本期2×660MW机组以2回500kV线路接入甘迪尔500kV变电站。
灰场:图克工业园区统一规划的渣场。
脱硫: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工艺。
脱硝:采用选择性催化还原法(SCR)工艺。
本项目作为中煤乌审旗“两个联营”示范基地的重要支撑,对区域的产业布局发展至关重要。该项目不单纯是一个发电厂,将统筹园区内煤、汽、水、电等要素的优化配置、互补平衡、耦合协同和循环利用,构建“输煤网、蒸汽网、水网、电网”四大网络,打造中煤图克园区煤电化产业“能源岛”,实现产业园区化、协同化、循环化、规模化、低碳化发展格局,形成具有中煤特色的产业园区。
工程于2023年9月取得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能源局核准,已具备招标条件。本工程由中煤西北(乌审旗)发电有限公司投资建设。
2.1.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 西北能源乌审旗2×660MW煤电一体化工程EPC总承包,范围包括:全部工程施工图勘察(含挖方高边坡勘察)、施工图设计(含竣工图)、设备及材料采购供应、工程实施全面管理(工程质量、工期和投资控制、安全健康环境管控)、建筑、安装、调试、试运、技术服务、培训、功能试验直至验收交付生产,工程达标创优以及在质量保修期内的消缺保修服务等全过程。具体范围详见附件1《工程范围划分》。
2.1.2.1部分设备由招标人负责采购(详见表2.1.2.1),具体工作范围划分详见附件技术部分。
表2.1.2.1
序号 |
招标人采购设备清单 |
1 |
锅炉 |
2 |
汽轮机 |
3 |
发电机 |
4 |
静电除尘器 |
5 |
四大管道 |
6 |
DCS系统 |
7 |
智慧电厂 |
上述表2.1.2.1部分设备由招标人负责采购,投标人应承担如下责任:
1)采购配合工作:投标人应配合招标人完成设备招标技术规范书,提出相关技术建议等。
2)管理工作:负责招标人采购设备到现场后的所有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现场卸车、装车、倒运、仓储保管、验收、发放等工作。
3)投标人负责招标人采买设备的安装、催交、试验、试运及系统保障,确保满足业主要求,达到总包合同约定性能及要求。
4)表2.1.2.1中的设备由招标人采购完成后平移给投标人(按附件20委托执行协议),由投标人代为执行合同,纳入投标人统一管理、联合调试、整套启动、168h试运等,相关费用包含在总投标报价中。
5)上述相关工作的费用包括在总包合同价格中,不调整。
6)招标人已按照EPC招标文件商务附件表2.1.2.1内容自行采购招标,《附件41 招标人已自行采购设备技术规范书》以外的设计及供货等均由投标人负责。
2.1.2.2暂估价范围清单
表2.1.2.1
序号 |
名称 |
1 |
全场绿化 |
2 |
施工采暖用汽及用汽返回凝液临时管架 |
3 |
预留储煤基地采暖和皮带供电 |
4 |
脱硫EPC工程 |
5 |
厂前区工程 |
备注:暂估价项目由招标人或EPC牵头人组织招标。
2.2资金落实情况:企业自筹。
2.3计划工期:25+2个月。
2.4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乌审旗图克工业园区,南距园区纬三路约200m,北邻纬五路,东靠经二支路,西临经四路。
2.5 付款方式: 按合同执行,以人民币结算。
2.6 工程施工工段划分:
根据电力行业惯例,全厂建安工程原则上按照以下A、B、C三个工段进行划分:A工段包括一号机组建筑安装工程(含升压站、集控楼、供氢系统、锅炉补给水系统、工业水及工业废水系统、消防水系统、生活水及生活废水系统、干湿联合辅机冷却水系统、循环水泵房、灰库、压缩空气系统、供氨系统、脱硫废水系统、公用地下管网等);B工段包括二号机组建筑安装工程(含输煤及含煤废水系统等);C工段包括冷却塔和烟囱施工工段。每个联合体成员只能承包A、B、C其中一个施工工段。具体详见附件1工程范围划分。
上述工段未包含部分仍属于投标人工作范围,投标人提出具体划分方案供招标人确认。
2.7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288893万元,超过此限价的报价属于无效投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用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成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设计单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2)主体施工单位:本项目分为A、B、C三个主体工程施工,A、B、C工程施工联合体成员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设计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单位。
(4)联合体成员组成模式应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施工单位+施工单位。
投标文件需提供联合体协议,否则视为严重不响应招标文件。
联合体协议书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各方承担的工作内容、责任及权利义务。包括但不少于以下内容:
(1)联合体牵头人负责项目整体管理并对投标项目负全责,项目实施过程中联合体成员必须接受联合体牵头人的管理。
(2)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递交投标文件、递交保证金和合同的全面实施。
(3) 联合体的组成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附营业执照扫描件)。
3.2业绩要求
(1)设计业绩: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以来,至少独立承担2台600MW及以上超超临界燃煤机组设计业绩(附168h移交生产交接书扫描件);
(2)EPC牵头业绩: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以来,至少独立承担或作为EPC牵头方,管理过2台国内600MW及以上超临界燃煤机组EPC总承包且投产项目业绩(附168h移交生产交接书扫描件)。
设计业绩及EPC总承包业绩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
(3)施工业绩: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不少于2台600MW及以上超临界燃煤机组主体工程施工业绩(附168h移交生产交接书扫描件)。
(4)烟塔工程施工单位自2014年1月1日以来(以投运日期为准),具有不少于2台600MW及以上燃煤机组冷却塔工程施工业绩。
3.3资格要求3:拟派项目经理要求。
EPC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设计单位委派,须具备有效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并承诺在本项目实施期间不兼任其他项目的任何职务。须担任过1个600MW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工程总承包项目的项目经理(附注册证书扫描件、安全B证扫描件、载明项目经理姓名的业绩合同扫描件及168h移交生产交接书扫描件)。
设计单位设总须为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并承诺在本项目实施期间不兼任其他项目的任何职务。须担任过2个600MW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项目的工程设总(附注册证书扫描件、载明项目设总姓名的任命书扫描件)。
A、B工段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须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并承诺在本项目实施期间不兼任其他项目的任何职务。须担任过2个600MW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的项目经理(附注册证书扫描件、安全B证扫描件、载明项目经理姓名的业绩证明材料扫描件,如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材料,及168h移交生产交接书扫描件,)。
C工段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须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并承诺在本项目实施期间不兼任其他项目的任何职务。须担任过2个600MW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冷却塔工程施工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附注册证书扫描件、载明项目经理姓名的业绩证明材料扫描件,如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材料)。
备注: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应按投标人资格要求所述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工程设计资质”、“工程勘察资质”、“工程施工总承包”、“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等资质文件;若投标人未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或有瑕疵的,以评标委员会在相关官网或者权威网站查询为准,相应证书实际存在并有效的,则不否决投标;若经评标委员会查询复核,相应证书不存在或无效的,则否决投标。
(4)凡在送达投标文件时未签订《供应商廉洁承诺书》的均被否决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4年08月09日 09时00分到2024年08月19日 17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