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煤陕西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中煤榆林煤炭深加工基地项目总承包项下支吊架、管托供应商推荐名单 该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 就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简介与招标范围: 陕西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位于陕西省榆林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榆马大道北B1路东,一期装置规模为年产205万吨甲醇、60万吨聚烯烃装置以及配套公用工程,已于2014年7月建成投产。二期规划建设年产220万吨甲醇、90万吨烯烃装置及相关配套设施,并新增25万吨/年的EVA项目及相关配套设施。
榆林煤炭深加工基地项目装置包括:220万吨/年气化装置,低温甲醇洗装置、硫回收装置,甲醇合成装置、MTO装置、烯烃分离装置、罐区、30万吨/年巴塞尔HDPE装置、30万吨/年Unipol PP装置、30万吨/年Spherizone PP装置、25万吨/年巴塞尔LDPE/EVA装置、热动力装置、脱盐水装置、循环水装置、污水装置、回用水装置、蒸发结晶装置等。
本项目范围内的支吊架、管托仅限于一般工况(不包含特殊工况及工艺包提供商推荐的支吊架、管托)。
榆林煤炭深加工基地项目支吊架、管托的技术满足(中煤榆林煤炭深加工基地项目工程设计统一规定)相关要求。
按照“EPC承包商范围内设备供应商推荐名单建立机制”要求,满足招标资质要求且综合评分须≥60分作为准入条件,公开招标准入供应商推荐名单数量应为5家,有效供应商数量不满足5家本项目招标终止。
此次资格审查无报价要求,只针对投标人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审。
2.2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3 交货期: 榆林煤炭深加工基地项目建设期。
2.4 交货地点:陕西省榆林市中煤榆林煤炭深加工项目现场。
2.5资格审查要求:本项目采用有限数量制,计划选定5名投标人为供应商推荐名单。
通过初步审查投标人的数量不足5家(不含),招标人重新组织资格审查或不再组织资格审查;
通过初步审查的投标人数量多于5家(含),通过打分推荐排名前5名且综合评分≥60分的投标人为供应商推荐名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为支吊架、管托制造商(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及制造商声明);
3.2 投标人须具有2018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在类似企业不少于3份管道支吊架销售业绩,每份销售业绩中管道支吊架、管托的数量不少于5000件。(提供合同扫描件,每份合同应至少包含合同首页、主要工作范围页、数量、合同期限、双方签字盖章页)。
3.3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
备注:
(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招标公司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2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2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4年08月08日 09时00分到2024年08月20日16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