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施秉县市民之家标准化建设项目(智能化设备采购安装)(第二次)已由施秉县发改局以施秉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施秉县市民之家标准化建设项目立项的批复施发改投资〔2023 〕4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施秉县城镇建设投资开发(集团) ,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2000000元 百分比100.0非政府投资:0元 百分比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 建设 |
2.2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2300平方米,设有48个前台服务窗口、16间后台办公室,并设有智能化信息系统、自助服务区、企业之家、投诉室、咨询服务台、大屏幕显示屏、电子触摸屏、排队叫号机、手机充电机、填单台、茶水区、母婴室和“7x24小时政务服务站”等服务设施。 |
2.3 合同估算价:6167100元。 |
2.4 计划工期:270天 。 |
2.5 标段划分:施秉县市民之家标准化建设项目(智能化设备采购安装)(第二次)。 |
2.6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及供货要求包含的全部内容。(详见清单)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具备(1)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2)投标人提供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扫描件),审计报告包括企业提供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3)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自行承诺,格式自拟);(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a.提供2024年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b.提供2024年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专业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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