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福州码头2024-2027年物业及安保服务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采购范围包括:国能(福州)码头发展有限公司项目现场位于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县下宫镇,管理经营30万吨级通用散货泊位,负责接卸内外贸船只。港区范围内有9号岗、码头1号岗、仓库及其他重要设施。需对其进行日常巡逻、值守等工作;接卸外贸船只时,需配合进行相关安保工作。港区外办公地点在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江滨东大道名城中心写字楼,负责对外业务商洽、行政业务接待、会务服务等。保洁方面需对港区内和港外办公地点进行保洁工作。
2.服务期:自合同签订后36个月。
3.服务地点: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县下宫镇国能(福州)码头发展有限公司和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江滨东大道名城中心写字楼。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1)2019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的保安服务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成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2)2019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的物业服务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成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8-06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8-12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