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2024年广东邮政光伏之梅州市 邮件处理中心等四个屋顶光伏建设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CLF24KF01QY13A/CGZX-ZB-2024-038)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
一、 招标条件
本业主2024年广东邮政光伏之梅州市 邮件处理中心等四个屋顶光伏建设项目(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
规模:招标内容为业主2024年广东邮政光伏之梅州市 邮件处理中心等四个屋顶光伏建设项目(二次);建设模式为邮政提供屋顶资源,享受电价折扣、上网分成、碳排放交易分成等;中标人负责全部投资和组织项目建设、负责屋面的防水维修;中标人数量1家;协议有效期为20+5年,协议履行满20年后,经招标人评估后续签5年。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法人要求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如是分支机构,则须提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机构授权证明)。【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具备新能源电站项目开发、运营以及技术开发能力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企业。【注:须提供书面承诺】
(三)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2021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内至少1个同类项目业绩经验(同类项目指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
【注:①同类项目业绩认定需须提供相应业绩的合同复印件及对应的供电部门并网接入证明资料复印件。
②所提供的合同须包括:内容页、光伏装机量、盖章页等关键页(须能体现对应项目名称及签订合同方),如缺少相关证明文件的,不纳入计算。】
(四)发票要求
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或能证明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复印件】
(五)财务要求
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令和条例,依法纳税及社保记录良好,无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不是破产状态,近三年无不良的工商税务记录。【注:须提供书面承诺】
(六)信誉要求
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不能存在以下情况之一:
(1)在“信用中国”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
(2)被中国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3)被业主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
(5)最近三年在招标人项目中曾出现投标文件中的承诺条款与中标后实际服务情况出现重大偏差等不良信誉记录。
【注:须提供书面承诺】
(七)联合体、分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转包。【注:须提供书面承诺】
(八)唯一性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注:须提供书面承诺】
(九)其他要求
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注:须提供书面承诺】
备注:(1)以上所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将视为无效;(2)资质证明文件须提供原件的复印件/扫描件(须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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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chinapo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