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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东中华造船(集团)有限公司汽车吊采购招标公告

   2024-07-30 0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汽车吊采购(项目名称)招标人为沪东中华造船(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出资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汽车吊采购(项目名称)招标人为沪东中华造船(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汽车吊(设备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包括汽车吊的设计、制造、安装、运输、调试、验收、直至最后交付使用的完整性的工程。
2.2.设备名称:汽车吊
2.3.数量:25T汽车吊:1辆;35T汽车吊:1辆;50T汽车吊:2辆。
2.4.规格尺寸或主要技术参数:
(1)25T汽车吊:最大额定总起重量≥25t;
(2)35T汽车吊:最大额定总起重量≥35t;
(3)50T汽车吊:最大额定总起重量≥50t。
2.5.交货期:签订合同后60天内。
2.6.交货地点:沪东中华0#基地。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主体要求:法人或其他组织。
3.1.2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开标前一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有类似汽车吊(最大额定总起重量≥50t)的供货业绩(业绩均须附供货合同必要部分,且合同中须有明确签订时间,如未提供业绩证明材料或业绩材料不符,评标委员会有权拒绝认可该业绩,并有可能导致投标被否决)。
3.1.3须具备的其他条件:
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未被列入违法失信名单承诺书》。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代理商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3.3.1主体要求: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3.2业绩要求:投标人或制造商2021年1月1日至开标前一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有类似汽车吊(最大额定总起重量≥50t)(业绩均须附供货合同必要部分,且合同中须有明确签订时间,如未提供业绩证明材料或业绩材料不符,评标委员会有权拒绝认可该业绩,并有可能导致投标被否决)。
3.3.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本项目唯一投标授权委托,并装订在招标文件中。
3.3.4 须具备的其他条件:
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未被列入违法失信名单承诺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 7 月 29 日上午09时到 2024年 8 月 5 日下午16时30分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马友
手  机:18701298819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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