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国顺科技集团 独立储能示范项目系统集成采购, 该项目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所需独立储能示范项目升压站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枣强电顺风电场位于枣强县,场址范围主要涉及焦家庄村、大王均村以及东王均村,场址区域自然地形为平原。地势较底,地形平缓。风电场东侧有国道240、省道393、省道282等对外交通条件较为便利。
本项目单机容量为6.25MW风力发电机组8台,实际装机容量为50MW,新建一座220kV升压站,单回 220kV 送出,接入本项目新建220kV升压站 220kV母线后,打捆接入苏村变压站。
2.4 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划分为2个标段。
2.5 招标范围
标段 |
标段名称 |
设备名称 |
数量 |
招标编号 |
备注(主要参数) |
1 |
枣强电顺50MW风力发电项目 |
升压站成套电气一次设备 |
1套 |
GSKJ-SW-ZQDS-2024002 |
设备配置、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
2 |
枣强电顺50MW风力发电项目 |
升压站成套电气二次设备 |
1套 |
GSKJ-SW-ZQDS-2024003 |
设备配置、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
以上设备本体及附属设备和相应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及有关的技术服务等,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2.6 交货地点
本项目施工现场招标人指定位置。
2.7 交货期
2024年10月10日前全部到货(具体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3.2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0系列认证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3.3投标人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或相近的设备的能力,在安装、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或对曾发生的问题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3.4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在各发电集团无不良记录的供应商。
3.5投标人近三年内,所履行的合同没有受到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处罚;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和诉讼记录;无重大产品质量或安全事故而被起诉并败诉的事件发生。
3.6近3年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没有处于资不抵债的状态, 需提供近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
3.7投标人信誉应符合下列要求:
(1)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为 “失信被执行人”(以开标当周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
(2)未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以开标当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
(3)未被列入住建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列示的“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以开标当周在住建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为准);
(4)近3年内在不曾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遭受停产整改、降低资质等行政处罚。
★专项资格要求:
1.标段一:牵头方全产业链(包含集团)自主生产产品不低于2类主要设备(主变,开关柜,GIS,无功补偿);
2.投标人供货设备应为成熟的产品;
3.提供近三年集成供货业绩不低于5项,并提供合同及相关投运证明文件;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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