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大同湖东公司2X100万千瓦发电工程生产补给水工程勘察设计服务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山西省发改委于2020年8月5日以晋发改审批发[2020]368号 《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 大同湖东电厂2×100万千瓦“上大压小”项目核准的批复》文件,通过了 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电电力)拟建设大同湖东2×100万千瓦燃煤发电项目。
大同湖东发电有限公司2×100万千瓦发电工程需建设配套生产补给水工程,包括新建御东污水处理厂和湖东电厂间再生水管线及泵站,新建DN350再生水管线约2×14.5km及配套加压泵站一座,供水规模按1.02万m³/d考虑。
2.1.2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国电电力大同湖东发电有限公司2×100万千瓦发电工程生产补给水工程的勘察设计。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过程的勘察设计工作以及设计优化、现场服务,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内容深度要求完成设计工作,满足施工准备与施工、调试与竣工验收、审计的全面要求。具体详见“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
2.1.3服务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5个月(暂定),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投标人应满足工程需求。
2.1.4项目地址:山西省大同市平城区御河街道青年路1号大同二电厂家属区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并提供有效的:
1)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及以上资质;
2)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市政勘察、给水设计(或包含在其他合同中)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注册证书。
(2)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给水设计项目负责人工作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7-22 17: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7-29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