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天津公司盘山公司2×530MW机组创新升级及延寿改造项目1、2号机组改造后寿命评估服务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天津 盘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天津市蓟州区,两台机组现有容量为2x530MW,已服役25年,已进入寿命后期,出现能耗指标落后、机组灵活性无法满足电网要求、设备老化影响机组安全可靠运行等现状。综合考虑盘山公司所在区域的能源市场需求,经集团公司研究决定,要在原机组的基础上进行机组创新升级及延寿改造,建设2x530MW超超临界机组,同步升级改造烟气脱硫、脱硝装置。
本期工程改造建设规模为:改造建设2×530MW等级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升级改造为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根据本项目建设计划,本工程预计第一台机组采用21个月的工期安排,2022年10月30日开工拆除与建设改造,预计2024年7月机组投产;第一台机组投产3个月后,第二台机组开工,工期21个月,预计2026年底投产。
2.1.2招标范围:对天津公司盘山电厂1号、2号机组及其重要设施分别进行寿命评估,并分别出具1号、2号机组延期服役改造评估报告,作为招标人机组继续延期服役取得运行许可证的支持性材料,协助招标人取得1号、2号机组运行许可证。负责配合招标人完成本项目通过区市能源主管部门审核,负责支付所有评审费用。详见委托人要求。
2.1.3服务期限(服务):本项目按机组分两次实施服务,其中#1机组暂定服务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70日历天内完成工作(具体以实际开工时间为准)、#2机组暂定服务期为2026年11月1日之日起70日历天内完成工作(具体以实际开工时间为准)。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综合检验机构甲类)。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等级燃煤机组寿命评估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如合同扫描件不能含盖以上信息,还需提供与合同对应的技术协议扫描件或其他证明文件。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项目经理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等级燃煤机组的金属检验或机组寿命评估合同业绩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项目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7-20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7-26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