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黄河水电公司班多发电 职工食堂餐饮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青海黄河水电公司班多发电 职工食堂餐饮服务
合同编
招标项目编
委托
黄河水电物资 受国家电投*公司的委托,就青海黄河水电公司班多发电 职工食堂餐饮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中标后与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班多发电 签订合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1项目概况
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班多发电 位于青海省海南州兴海县曲什安镇团结村。已建成职工食堂,其面积约800m2(其中厨房170m2),食堂设有包房2间,日常就餐人数在80人左右,检修期间就餐人数约150人左右。因商务及公务接待需要,食堂还需承担商务及公务用餐接待服务。
1.2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
1.2.1招标范围
职工食堂主、副餐食及菜品的加工、制作及用餐服务。
1.2.2主要工作内容
(1)为 日常驻站员工及检修期间兄弟单位员工提供一日三餐(早、中、晚)主、副餐食及菜品的加工、制作及用餐服务;
(2)为加班员工提供加班期间主、副餐食及菜品的加工、制作及用餐服务;
(3)为商务及公务接待提供相应的主、副餐食及菜品的加工、制作及用餐服务;
(4)按照食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定期对食品卫生许可证件进行注册、检验及登记;
(5)按照食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定期对餐饮从业人员进行身体健康检查。
1.2.3项目实施地点及服务期限
1.2.3.1实施 但承包人须在每年度合同期限到期前60天,接受发包人对该年度的合同履约评估和考核,评估和考核合格后方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当评估和考核不合格时,发包人将不再与承包人续签合同,且约定的三年服务期限将自动终止。
(2)每年度合同期限:
2024(2025、2026)年10月1日至2025(2026、2027)年9月30日。
1.3资金来源
本项目由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利用自有资金予以解决,资金已落实。
1.4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持有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餐饮服务企业。
1.4.2转让、分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让、分包。
1.4.3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 )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4.4财务状况
近三年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处于亏损、破产状态。应提供经独立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和报表、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
1.4.5主要人员资格要求
(1)主厨须具有烹饪协会或原人社部颁发的中式烹饪师三级及以上资格证书。
(2)面点师须具有烹饪协会或原人社部颁发的中式面点师四级及以上资格证书。
1.5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三年内,承接过一个及以上企业或机构餐饮供餐服务方面合同业绩(附合同复印件)。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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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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