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泸定公司硬梁包水电站房屋建筑安装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四川省
2.2 规 模: 硬梁包水电站项目主体已于2019年10月开工,预计2024年首台机组发电,2025年全部投产发电。拟建永久生活、办公营地,营地占地约42821㎡,总建筑面积约10178㎡。主要建筑物包括办公楼、职工宿舍、服务宿舍、食堂、物资仓库及其他设备用房(包括门卫、配电房等)。其中,办公楼建筑面积2991.70㎡,地上三层,框架结构;职工宿舍建筑面积4392.99㎡,地上三层,框架结构;服务宿舍建筑面积944.46㎡,地上二层,框架结构;食堂建筑面积824.15㎡,框架结构;其他建筑均为单层建筑,物资仓库1006.92㎡,门卫26.51㎡,消防水池、消防水泵及热水机房268.40㎡。
2.3 标段划分: 泸定公司硬梁包水电站房屋建筑安装工程标段包1
2.4 施工地点: 四川省甘孜州泸定县境内
2.5 计划工期: 工期12个月。计划于2024年11月1日开工,2025年10月31日完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通知之日起开始计算。
2.6 招标范围:硬梁包水电站现场管理营地建筑施工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配套安装工程、配套设施工程、现用机房及8号营地搬迁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
(1)应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应具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2 业绩要求:近3年内(2021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或处于执行期的合同)具有至少两项民用建筑工程或水电站厂房施工业绩,且建筑面积不小于10000㎡(上述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订时间、能反映施工范围的内容页、签字盖章页,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分包合同业绩不作为有效业绩)。
3.2.3 项目经理要求:
(1)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房屋建筑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2)拟派项目经理近10年(2014年1月1日至今)担任过类似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副经理(类似项目是指民用建筑工程或水电站厂房施工业绩,且建筑面积不小于10000㎡),须附任命文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3.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工程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7月17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07月24日17时00分止。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四川省
2.2 规 模: 硬梁包水电站项目主体已于2019年10月开工,预计2024年首台机组发电,2025年全部投产发电。拟建永久生活、办公营地,营地占地约42821㎡,总建筑面积约10178㎡。主要建筑物包括办公楼、职工宿舍、服务宿舍、食堂、物资仓库及其他设备用房(包括门卫、配电房等)。其中,办公楼建筑面积2991.70㎡,地上三层,框架结构;职工宿舍建筑面积4392.99㎡,地上三层,框架结构;服务宿舍建筑面积944.46㎡,地上二层,框架结构;食堂建筑面积824.15㎡,框架结构;其他建筑均为单层建筑,物资仓库1006.92㎡,门卫26.51㎡,消防水池、消防水泵及热水机房268.40㎡。
2.3 标段划分: 泸定公司硬梁包水电站房屋建筑安装工程标段包1
2.4 施工地点: 四川省甘孜州泸定县境内
2.5 计划工期: 工期12个月。计划于2024年11月1日开工,2025年10月31日完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通知之日起开始计算。
2.6 招标范围:硬梁包水电站现场管理营地建筑施工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配套安装工程、配套设施工程、现用机房及8号营地搬迁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
(1)应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应具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2 业绩要求:近3年内(2021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或处于执行期的合同)具有至少两项民用建筑工程或水电站厂房施工业绩,且建筑面积不小于10000㎡(上述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订时间、能反映施工范围的内容页、签字盖章页,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分包合同业绩不作为有效业绩)。
3.2.3 项目经理要求:
(1)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房屋建筑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2)拟派项目经理近10年(2014年1月1日至今)担任过类似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副经理(类似项目是指民用建筑工程或水电站厂房施工业绩,且建筑面积不小于10000㎡),须附任命文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3.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工程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7月17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07月24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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