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舟山港舟山港务 4台内燃轮式装载机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宁波港建设开发 拟对宁波舟山港舟山港务 4台内燃轮式装载机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编号
ZJHG-WZ-2024-136
二、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
三、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内容:
使用单位 |
数量 |
简要技术规格 |
舟山港综合保税区码头 (以下简称综保区码头公司) |
1台 |
额定载荷:不小于5500kg,排放标准:国IV及以上标准; |
舟山港老塘山中转储运 (以下简称老塘山公司) |
2台 |
额定载荷:不小于5500kg,排放标准:国IV及以上标准; |
1台 |
额定载荷:不小于1200kg,排放标准:国IV及以上标准 |
2.交付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交钥匙”。
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的正式授权书),制造商(包括代理商代理的制造商)具有完成装载机设计、制造、检验检测、现场安装、缺陷修复和售后服务相适应的能力;
2.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所提供的合同签订之日为准)具有所投品牌内燃轮式装载机销售业绩(制造商品牌的销售业绩可作为其授权代理商的销售业绩)。须提供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及能反映供货范围等相关合同内容的关键页复印件,原件备查;
3.制造商和其代理商不能同时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只接受制造商的投标,其代理商的投标按无效标处理;如同时有两家或以上合法代理商参加投标的,应当作为一个投标人计算,在此种情况下,以制造商对本次招标的唯一指定代理商为准(若代理商均未获得制造商对本次招标的唯一授权,则以报价最低者为准),其余投标按无效标处理;
4.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人对投标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评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
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