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理工大学研究生公寓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项目代码2312-130000-04-01-652582)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华北理工大学研究生公寓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华北理工大学研究生公寓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社会[2023]1821号)、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华北理工大学研究生公寓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冀发改投资[2024]68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华北理工大学,建设资金来自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学校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华北理工大学研究生公寓建设项目监理
2.2建设地
2.3建设规模:新建菊园7号、8号研究生公寓两栋(均为地上五层)、消防水池及泵房一座,总建筑面积19977.78平方米。菊园7号楼建筑面积12833.18平方米,菊园8号楼建筑面积7043.84平方米,消防水池及泵房地下一层,地上一层(地上为出地面疏散楼梯间),建筑面积100.76㎡,地上18.65㎡,地下82.11㎡。以及配套建设的室外道路、广场、绿化和管网等工程。
2.4监理服务期限: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及保修期结束止。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河北省关于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的相关规定。
2.6招标范围:1、本项目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与保修阶段的监理。2、项目设计阶段、施工准备至项目竣工验收、移交的建设实施过程咨询、手续办理、召开工程调度会议,配合各级各部门督导检查等项目管理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及项目管理能力;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3根据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2016)285号文件规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的投标人,按无效标处理。在评标阶段以招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落实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政策;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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