循化县局(营销部)经营业务及后勤保障用房项目勘察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循化县局(营销部)经营业务及后勤保障用房项目勘察,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循化县局(营销部)经营业务及后勤保障用房项目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分包个数:1个;
2.2服务期限: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2.3实施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合格的投标人
(1)符合《招标投标法》相关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备岩土工程勘察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拟派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经“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截图及“裁判文书网”无行贿行为截图(截图需有时间),或其它能自行证明不存在违法失信行为的征信记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行贿行为等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
(6)财务要求:提供2023年或2024年以来任意3个月的社保缴纳凭证和近3个月依法纳税的相关资料,新成立或成立时间不满要求年限的投标人,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或其基本
(7)其他要求:
<1>本次采购活动中,发现有行贿行为的,将严格按照本单位相关规定列入省烟草系统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实施严格禁入措施,并禁止参加全省烟草系统各单位其它新采购项目。
<2>近三年来有行贿行为(包括但不仅限于对本单位、本单位下属单位及本单位以外的其他主体),一经查实,将严格按照本单位相关规定列入省烟草系统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取消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资格,并禁止参加全省烟草系统各单位其它新采购项目。
<3>被列入烟草行业禁止期限内的不良行为供应商及因行贿被列入烟草行业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在禁止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具备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资格。
<4>供应商(投标人、乙方)在相关案件查办时,有配合提供证据、作证的义务,如果发生拒不配合监委调查工作的情形,我方(招标人、甲方)有权采取警示约谈、降低考核评价分数、降低供货份额、缩短服务期限、终止或解除合同等多种处理措施。(提供承诺函)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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