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省保定市太行山生态综合治理项目(保定市三北防护林工程六期)人工造林设计已由保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保发改农经[2022]325号、保自然资规字[2022]35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超长期国债和省级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河北省保定市太行山生态综合治理项目(保定市三北防护林工程六期)人工造林设计; (2)项目编号:YCZBBD2024-020; (3)建设地
2.2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人工造林工程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期间的技术服务等相关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财务承诺函,此承诺函为投标人对本单位财务状况的承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中国 ”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1.4其他要求:(1)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2)本项目施行“双盲”评审、“分散”评标;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1.5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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