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湘江新区融城小镇保障性住房项目,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批文名称及编号《湖南湘江新区2023年项目投资计划》湘新发[2023]4号,项目业主为湖南湘江新区投资集团 ,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
1.2.2 建设 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新建26栋高层住宅及4个地下室、商业、幼儿园、托儿所、垃圾站、设备用房门卫及相关配套等。单体装配率不低于50%。
1.2.4 标段划分:四个标段,其中:湘江融城科技城保障性住房项目施工第一标段,为F-41地块,包括9栋住宅、1栋垃圾站、1栋配电房及水泵房、地下室、门卫,总建筑面积155062.76㎡。其中最高层数23层,最高建筑高度71.55m,最大单体建筑面积18686.99㎡,最大单跨跨度9m;湘江融城科技城保障性住房项目施工第二标段,为F-45地块,包括7栋住宅、1栋配电房及水泵房、1栋幼儿园、门卫、地下室,总建筑面积142055.88㎡。其中最高层数22层,最高建筑高度68.55m,最大单体建筑面积17929.06㎡,最大单跨跨度12.6m;湘江融城科技城保障性住房项目施工第三标段,为F-47地块,包括5栋住宅、1栋集中商业、1栋配电房、1栋托儿所、门卫、地下室,总建筑面积104174.82㎡。其中最高层数17层,最高建筑高度53.55m,最大单体建筑面积19092.77㎡,最大单跨跨度14m;湘江融城科技城保障性住房项目施工第四标段,为F-49地块,包括5栋住宅、1栋垃圾站、1栋配电房、沿街集中商业、门卫、地下室,总建筑面积70705.57㎡。其中最高层数17层,最高建筑高度53.55m,最大单体建筑面积14017.41㎡,最大单跨跨度9.5m;
1.3 工期要求:480√天(日历日,下同)□月□年;
1.4 招标范围:包括湘江融城科技城保障性住房项目的基坑土石方工程、基坑支护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建筑工程、机电工程(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工程、弱电智能化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园林景观工程、幕墙、标识标牌、亮化等施工。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1.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1.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第80号令相关规定进行保修。
2.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 第一标段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第二标段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第三标段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第四标段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3 第一标段拟任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
第二标段拟任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
第三标段拟任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
第四标段拟任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具备
2.4 拟任技术负责人具备/专业/职称; 2.5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 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4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7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由招标人在以下工程业绩中勾选一项) √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 □ 拟任项目经理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 2.8 其他要求:根据湘建建〔2020〕208号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的投标函中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每标段至少7人,含
√装配式建筑: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主要部品部件生产企业或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资格。(由招标人在以下选项中勾选一项) □接受联合体投标,仅接受将建筑工程主要部品部件生产企业或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作为平等的市场主体纳入施工总承包项目组成的投标联合体。 √接受联合体投标,包括接受将建筑工程主要部品部件生产企业或装配式建筑产业作为平等的市场主体纳入施工总承包项目组成的投标联合体,以及两个(含两个)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依法组成的投标联合体。 具体规定如下:1、投标人需具备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资格(以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及以上建筑行业相关协会或省级及以上住宅产业化办公室发布的批复文件或授牌为准,如划分了基地类型的,类型为PC综合类或PC生产类)。2、(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委托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并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公章。(6)联合体由不超过两个独立法人组成。第一标段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第二标段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第三标段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第四标段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7)拟任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 投标人资格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湘建监督〔2021〕107号文件规定的:□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估法。 备注: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咨询联系人:李工 3.资格审查
4.评标办法
5.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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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hnbid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