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中国电子律师事务所备选库入围采购项目,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以公开招标方式选取入围供应商。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中国电子律师事务所备选库入围采购项目
2.2 招标编号:CECOM-2024-BD01-0731
2.3 采购类型:服务
2.4 招标内容:中国电子律师事务所备选库入围,为中国电子及各级所属企业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业务领域的法律服务:资本市场及投资并购(包括IPO、发行债券、私募基金、资产管理等)、国企综合业务及风险防范(包括公司治理、破产清算、企业改制及产权交易等)、企业合规(包括合规体系建设、网络安全与数据保护等)、知识产权、劳动用工、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城市更新与建设工程、税法与税务、刑事法律服务以及争议解决等。
2.5 服务期:3年。招标人将对入围供应商进行动态考核评价工作,一旦发现服务评价为不满意、违规参与项目、被行政机关或主管机关处罚等情况,招标人有权单方面取消入围资格,且不承担因此带来的一切责任。
2.6 服务
2.7 其他说明:本项目仅以公开招标方式选取入围供应商,招标人不承诺各入围供应商的具体法律事项成交量。针对具体法律事项,中国电子及各级所属企业仍需按相关规定通过邀请招标、询比、谈判等方式进行采购,并与中标/成交的律师事务所签订专项委托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具有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且在年检有效期内。
2)投标人须是律师事务所总所,本项目不接受律师事务所分所投标。
3)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在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状态;投标人从成立至今不得存在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的记录。
7)在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经“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 )查询无重大行政处罚信息及行业处分信息。
8)投标人应具有至少一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入围中央企业、省属或副省级市属国有企业法律服务中介机构库或者为中央企业、省属或副省级市属国有企业提供法律服务的服务业绩。
9)投标人在以往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 以及所属企业的采购项目中没有欺骗、欺诈等不良行为。
10)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投标人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其他要求:须在中电商务(北京) 领购招标文件,未领购的不得参与投标。